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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江川区民政局政务公开负面清单


来源:江川区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3-08-23 08:59:52 点击率: 50打印 】【 关闭


序号

信息事项类别

信息事项内容

不予主动公开法律政策依据

1

涉及国家秘密以及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财务工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财务工作中的各类涉密文件,财务凭证、账簿、财务分析报告等,按规定应不予公开的财政资金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民兵及武装工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关于武装工作和民兵组织工作中的保密事项,如武装力量组织编制,武装力量建设规划,战备、军事训练状况等

《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

2

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内容涉及商业秘密及自然人身份、健康、婚姻、财产状况等个人隐私的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条

3

内部管理信息和过程性信息

人事工作中不予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尚未公布的工资(含津贴、补贴)、人事、机构编制、职位职称工作的计划、方案和政策;工资、人事、机构编制、职位职称工作的统计资料;干部任免考察材料;干部的档案及汇总名册;录用干部的计划、方案,录用干部考试的试题、试卷、备份卷和答案,人事处分决定;涉外活动中需要保密的事项

《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人事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

拟制中不宜公开的政策文稿;不宜公开的会议材料、领导讲话材料;不宜公开的内部管理措施、内部统计数据、方案、内部合同和协议文本等;业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活动中不宜公开的事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

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信息: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

4

需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需汇总、分析、加工或重新制作的政府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八条

5

移交期限届满的档案信息

移交期限届满的,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020修订)》(主席令第四十七号)第十五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117号)第七条

6

不存在的或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政府信息、重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不存在的或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政府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

重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7

慈善捐助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以及捐赠人、慈善信托的委托人不同意公开的姓名、名称、住所、通讯方式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七十六条

8

婚姻登记信息

婚姻登记档案信息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9

儿童收养信息

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的收养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条

10

救助管理信息

流浪乞讨、受助未成年人隐私信息(寻亲信息、寻址不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死亡公告等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第六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二十三条

11

社会救助信息

社会救助工作中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除按照规定应当公示的信息外)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六十一条

12

区划地名信息

测绘地理信息中关于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区划地名中涉及军事设施、军事驻地位置的信息;由民政部门保管的军用地图;涉及等高线及其他机密级数据的地图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八条、第三十八条;《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全文

13

孤残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信息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感染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相关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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