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江川区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更快更好的就业,根据《玉溪市财政局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玉财社〔2018〕203号)文件规定,现就2021年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申报社会保险补贴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吸纳就业人员类别 (一)我区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以上五类人员统称为“就业困难人员”)。 (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既2021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 二、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及期限 (一)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的年龄为准)。 (二)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指毕业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三、申报补贴所须资料 (一)符合吸纳条件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劳动合同等就业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 (五)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四、申报时间 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节假日除外) 五、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江川区政务大楼二楼(F区就业服务82、83、84窗口) 咨询电话:0877-8011151
玉溪市江川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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