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江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5个。 (一)玉溪市江川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指导乡镇镇区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负责指导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指导乡镇镇区公厕建设及改造提升工作;负责村镇建设业务统计工作;加强农村建筑、园林风貌引导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以及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中长期计划、产业政策、改革措施;组织实施市政公用(城市道路、桥梁、燃气、供水、排水及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投运等工作;负责按照国家、省、市节水型城市创建考核标准和验收要求,实施创建节水型城市和申报联合国人居环境奖各项工作,指导计划用水单位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的创建工作;负责开展城市节约用水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开展节约用水工作。 (二)玉溪市江川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负责受理核准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负责对辖区内已办理施工质量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质量检测等单位履行质量责任行为和建设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受理辖区范围内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并按规定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审核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及申报资料,并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定期统计分析辖区内建设工程质量状况,拟订整治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突出问题的方案、文件;负责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受理核准建设单位申请并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负责对辖区内已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情况实施抽查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负责依法处理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相关的投诉、举报;负责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作出评定并办理终止安全监督手续;负责承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负责承担辖区内工商注册企业的建筑起重机械备案和延期产权备案初审工作;负责对辖区内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玉溪市江川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的管理工作。 (三)玉溪市江川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本辖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报建、监督管理本辖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审查招标文件、招标条件和招标单位资格及备案;负责本辖区内有形建筑市场的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对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的日常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资格的审查;负责调解招标投标活动中的纠纷,依法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投诉、举报;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行为。 (四)玉溪市江川区房地产管理所(玉溪市江川区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玉溪市江川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玉溪市江川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业、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政策和措施;拟订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房地产中介、房屋租赁、房屋交易管理的规章制度并执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分析、监测、预警和调控工作;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指导商品房预售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指导房产面积预测工作;负责危房鉴定机构管理工作;负责房屋交易、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工作;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代管工作;负责全区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等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执行保障性住房管理政策。 (五)玉溪市江川区供排水有限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认真开展城市供水工作,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搞好优质服务,充分发挥城市供水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负责原水净化,水厂净水设施的维护,确保水厂出厂水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负责江川区城区范围内的供水管网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做好自来水水质分析,确保供水水压稳定,保证城区各单位、居民用户使用优质、安全的自来水;负责江川区城区范围内各单位、居民用水的开户、改户、销户及其用水计划的核定,推进“一表一户”改造工作,做好供水管网的设计、安装、维修等有偿服务,保证供水安装工程质量;负责自来水的水费收取,污水处理费及垃圾处理费的代收工作;负责查处无入户手续、私拉乱接、偷盗、破坏供水设施等各类违规违章的用水行为;负责城区污水及排水设施建设,监督指导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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