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玉溪市江川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定价方案(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云南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云价收费〔2016〕75号等文件精神,玉溪市江川区发展和改革局拟于近期组织召开《玉溪市江川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定价方案(草案)》定价听证会,广泛征求经营者、消费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玉溪市江川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定价方案(草案)》是否合法、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暂定于2025年2月上旬在玉溪市江川区政务中心大楼区发展改革局5楼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一)玉溪市江川区年满18周岁、与听证事项有关的公民15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二)玉溪市江川区籍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共7人。 (三)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玉溪市江川区发展和改革局邀请产生。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玉溪市江川区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玉溪市江川区发展和改革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或者邮寄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址:玉溪市江川区兴江路27号政务大楼507室;邮寄报名方式:将《玉溪市江川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定价方案(草案)》听证会报名表邮寄到玉溪市江川区兴江路27号政务大楼507室。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18:00时。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玉溪市江川区发展和改革局将于2025年1月17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江川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www.ynjc.gov.cn/jcqzfxxgk/)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于听证会举行前15个工作日内将听证资料送达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六、相关要求 (一)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二)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并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就《玉溪市江川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定价方案(草案)》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三)本公告及相关报名表格,可登录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址http://www.ynjc.gov.cn/jcqzfxxgk/)自行下载和打印。 特此公告。 附件:《玉溪市江川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定价方案(草案)》听证会报名表 玉溪市江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3日 (联系人:花冬波 电话0877-6161453) 附件: 《玉溪市江川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定价方案(草案)》听证会报名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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