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玉溪市江川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江川区医疗保险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批复》(玉江编办〔2023〕42 号),玉溪市江川区医疗保险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医疗保险法律、法规;负责经办区本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离休人员、老红军、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长期护理保险等业务;负责区本级医疗保险协议医药机构的监督和服务;配合市级做好药品和耗材采购经办、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信息采集分析和医疗保险经办信息系统运行和维护等;承担医疗保险异地费用结算经办服务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做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经办工作;完成区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14名,设主任1名(副科级),副主任2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