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江川区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玉溪市江川区民政局是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玉溪市江川区民政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督察督办、政务协调、安全保密、综治维稳、信访、行政管理、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协调重要文件、文稿起草工作。组织协调民政改革、发展重要问题调研。组织协调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民政信息管理、信息公开、新闻宣传及发布等工作。指导基层民政工作。组织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拟订全区民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负责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人事档案管理、因公出国(境)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督办的其他工作。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财务规章。监督管理民政事业资金。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劳动工资、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工。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玉溪江川区民政局办公楼三楼,联系电话:8015757 8016151) (二)社会救助股。贯彻执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管理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负责中央、省、市、区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负责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生活补助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配合做好专项社会救助工作。负责城乡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玉溪江川区民政局办公楼二楼,联系电话:8013767) (三)社会事务综合股(行政审批股)。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贯彻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等政策法规。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协调县(区)间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贯彻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 负责权限内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等有关工作及日常管理。负责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和公开募捐资格许可。负责与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协调前置审查事项。负责对社会组织的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权限内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年度检查、分类评估和执法监督等工作。负责受理有关投诉和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社会组织行为和取缔非法社会组织等工作。牵头履行行政审批职能。统筹协调“放管服”工作贯彻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等工作。 贯彻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贯彻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规划、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全区社会工作人才、志愿服务队伍的注册、登记和管理工作。 负责全区行政区划及行政区域界限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贯彻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承办本区乡镇(街道)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本地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跨界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区地名区划信息系统管理工作。承担玉溪市江川区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贯彻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执行在职村(社区)干部、农村原大队一级离职干脱产干部和农村离职村办干部相关待遇政策文件工作。承担玉溪市江川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区级直接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负责区级相关行业协会商会拟任负责人人选审核工作。拟定全区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管理,指导所属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党员管理工作。承担社会组织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协调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党员之家”阵地建设和党建示范点建设工作。承担社会组织党委其他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民主生活会等组织工作。 (办公地点:玉溪江川区民政局办公楼三楼、四楼、五楼,联系电话:8012057 8011900 8017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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