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拟订全区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重点行业、领域、区域科技发展规划的衔接协同。组织研究重点科技问题、研判科技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措施建议。统筹推动玉溪市江川区创新型城市建设日常工作。 (二)研究提出统筹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区科技发展政策并督促落实。推动科技园区建设。组织提出科技与教育、人才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三)研究提出统筹科技资源配置的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配合管理区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推动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 (四)落实新型举国体制,组织凝练事关江川高质量发展的重点科技任务,协调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协调组织全区基础研究、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五)牵头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组织拟订促进科技知识创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推动重大科研成果的示范应用。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促进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六)统筹推进科技力量建设。组织参与推进国家、省、市实验室建设,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区重点科技创新平台发展的政策并监督实施。推动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能力建设和科技资源统筹开放共享。 (七)组织拟订全区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点任务并组织实施。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等机制,组织实施有关科技人才计划。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政策措施。 (九)统筹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科技评价机制改革和科研诚信建设。组织拟订科技伦理有关规范和制度,统筹推进科研学风作风建设。统筹负责科研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和科研成果评估问效。 (十)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负责全区引进国外智力有关工作。拟订引进外国专家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重点外国专家、团队吸引集聚联系服务机制,负责到江川工作外国高端人才、外国专业人才来华许可审批和服务,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的出国(境)培训交流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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