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职权目录 |
序号 | 职权名称 | 职权内容 | 实施依据 | 办理主体 | 监督方式 |
1 | 承办市政府文件、指示在我区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区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和审稿工作,以及市委、市政府及其部门转由区政府办理的事项。 | 起草区政府党组会议、常务会议的记录和会议纪要、会议决定等;服务所联系区政府领导分管、联系部门工作。 |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综合股 | 接受区委监督,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以及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
2 | 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 起草区政府综合性重要文稿,起草或修改联系区政府领导在全区重要会议上的讲话稿。 |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综合股 秘书一股 秘书二股 | 接受区委监督,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以及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
3 | 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 拟制所联系区政府领导公务活动计划、方案,做好相应的组织协调、服务和记录、纪要工作;组织协调所联系区人民政府领导相关会议。 |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综合股 秘书一股 秘书二股 | 接受区委监督,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以及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
4 | 研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属部门、单位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 参与涉及全区工作的有关会议,参加涉及有关工作的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负责所联系区人民政府领导的专题会议纪要;负责涉及本股室业务的文电。 |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综合股 秘书一股 秘书二股 | 接受区委监督,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以及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
5 | 根据区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对区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决定。 | 负责联系协调上级党委、政府及其各部门和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其各部门的工作。 |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综合股 秘书一股 秘书二股 | 接受区委监督,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以及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
6 | 负责区政府重点工作的协调、督办;督促检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属有单位对区政府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做好政府系统政务督查工作。 | 督促检查党中央、国务院、上级党委和政府下达江川区重要工作的办理落实情况;负责督促检查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重点项目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督促检查区委、区人民政府领导有关重要批示的办理落实情况;按照市人民政府和区委、区人民政府的工作任务和目标任务开展督查调研;负责《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督办;负责督办区人民政府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和重要文件中需要督查的重大事项。 |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区政府办督查室 | 接受区委监督,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以及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
7 | 组织或参与区政府全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决策咨询,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负责调查了解各级各部门执行区委、区政府有关决策的情况。 | 围绕区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督查调研;负责区人民政府督查通报等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督查室的公文运转、日常事务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重点工作、重要任务、重大项目和区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重要工作的协调和督办。 |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区政府办督查室 | 接受区委监督,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以及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
8 | 负责起草区政府工作报告;组织或参与起草区政府有关重要文件、区政府领导通知的重要讲话和文稿。 | 负责起草区人民政府综合性重要文稿,起草或修改所联系区人民政府领导在全区重要会议上的讲话稿;负责组织起草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秘书一股 | 接受区委监督,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以及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
9 | 负责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工作;联系司法局(法律顾问室)做好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 负责组织起草区人民政府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负责联系区司法局做好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文稿的合法性审核;负责联系区司法局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法治建设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考核工作;承办政府法制信息工作;联系区司法局(法律顾问室)做好提请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题、行政决策事项、合同等审查和法律顾问工作。 |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政策法规股 | 接受区委监督,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以及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
10 | 负责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区政府开放合作工作。 |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负责因公出国(境)的转呈和审核、报批等事宜;负责外事接待工作,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外事接待工作;负责协调区人民政府开放合作工作。 |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政府外事办公室 | 接受区委监督,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以及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
11 | 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区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交由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 负责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区政协及其机构的日常工作联系,承办交由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的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承办有关文电、函件,协调处理有关事宜;负责督促检查、协调指导全区人民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秘书二股 | 接受区委监督,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以及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
12 | 负责全区政务信息工作;指导监督、协调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 |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区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发布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须公开的政务信息;负责协调和处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事宜;协调全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平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收集整理政情资料;负责编发《江川政务信息》等信息刊物,做好政务信息上报工作;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属各部门政务信息工作进行指导、培训和考核。 |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政务公开和信息股 | 接受区委监督,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以及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
13 | 负责区政府政务值班工作,及时向区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指示。 | 负责区人民政府政务值班工作,及时接收、办理各类紧急重要事项和文电;负责区人民政府党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的日常工作。 |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综合股 | 接受区委监督,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以及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
14 | 完成区政府和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 承办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各股室 | 接受区委监督,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以及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