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供销合作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经区社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对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内设机构职能职责作进一步明确和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设机构及职责 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设立办公室、综合股2个内设股室。结合区社职能配置及工作实际,股室工作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供销合作社日常办文、办会、办事,负责收发、文印、文字材料起草、信息、保密、档案、督查、后勤等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意识形态、宣传思想等工作;负责“双创”、信访、政务公开、依法行政、计划生育、群团等工作;负责河长制、民族团结示范工作;负责脱贫攻坚、部门包村工作;负责依法治区、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防范和处理邪教、禁毒防艾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工作(含供销系统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和公务员考核等)。 (二)综合股工作职责。 负责农资供应、电子商务、食用菌产业发展、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两社一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三会”制度建设、基层社建设工作;负责财政投资项目建设工作;负责全系统统计工作;负责合作指导、经济发展、“新网工程”、“乡村流通工程”、产业融合项目管理等工作。 二、办公地点: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宁海路中段32号 三、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办公室联系电话:0877-8026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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