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4日,江川区教育局、交警大队、交通局、安监局联合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周边道路交通隐患进行排查。 排查中发现,民办幼儿园依然存在委托车辆或提供车辆接送学生;接送学生车辆存在超员行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存在不规范和缺失现象。 检查组要求学校和幼儿园,一是加强各学校及幼儿园的管理,禁止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接送学生。二是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及学生和家长的教育,把好出校关、上路关,不乘坐黑校车。三是建立健全学校交通安全教育与管理的台账。四是各学校、幼儿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学与幼儿园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GA/T1215—2014)要求逐一排查校园周边150米内的道路交通设施设置情况,摸清底数,上报交管部门。下一步,交管部门将加大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管力度,严格治理学校、幼儿园交通违法违章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