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0300736001000 玉溪市江川区教育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教育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指导全区幼儿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指导、协调各乡镇、大街街道教育工作。 3.负责指导城乡教育综合改革;指导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 4.按管理权限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开办、撤销、合并的审批或报批;统筹协调和指导社会力量办学。 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学校财产及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指导各乡镇、大街街道、各学校教育事业经费的安排和使用情况;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区中小学校舍改造、校舍建设;负责学生资助管理的相关工作。 6.指导学校思想品德、体育、卫生、艺术、民族和国防教育工作。 7.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中小学校教职工资源配置,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8.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区属职业学校、高中招生计划;负责组织高中会考及高等、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归口管理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9.指导各类学校教学设施、仪器、图书资料的配备;指导全区勤工俭学工作。 10.负责教育事业的统计调查以及统计信息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全区教育信息化工作。 11.负责制定教育督导工作的规章制度,承办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对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 12.负责语言文字和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13.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义务教育实现基本均衡。在2016年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基础上,制定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贯彻落实意见。一是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的整改意见,制定并上报了整改方案,全力进行整改,巩固提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促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二是加大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杜绝因学校和教师原因导致学生流失,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就学权利。三是加大依法控辍力度,健全学生辍学责任追究制度,关注特殊儿童,保障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学权益,实现就学公平。四是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三免一补”、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学生资助等惠民政策,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三免”全覆盖。2016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被省评为先进集体。五是政策和制度上向薄弱学校倾斜。在招生政策、生均公用经费安排、教师队伍配置、教师职称评聘和评优评先上对山区、边远学校倾斜。六是进一步优化调整学校布局,全面完成九年一贯制学校改造。2017年9月,后卫柏池古小学已收并到赵官小学,大街街道海浒小学初中部已收并到伏家营中学办成海浒校区。通过采取这些扎实有效的措施,按期实现了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目标,并向优质均衡的目标努力。2017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随迁子女100%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农村留守儿童少年小学、初中入学率均为100%,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98.48%,比2016年提高0.92个百分点。 2. 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设立义务教育专户,认真执行《江川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加强资金运行管理,实行“校财局管校用”,并按义务教育学校财务管理方式管理江川一中、二中、职中及区幼儿园的财务,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认真落实好各项教育惠民政策,促进教育公平。继续实施好“三免一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学前教育、中职、普通高中、高等教育学生资助等教育惠民政策,让更多学生享受到教育精准扶贫成果,做到应助尽助,确保不让一名家庭困难学生因贫失学。2017年,我区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各级配套资金足额到位共1748.84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396.14万元、省市区级资金352.706万元,已划拨21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17年秋开始实施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制度,标准1200元/生.年(2018年春季学期起按2000元/生.年执行),承担比例为省15%、县区85%,按标准测算公用经费预算283.98万元,其中省42.6万,区241.38万,省级资金实际下达41.57万元。落实学前教育助学金32.85万元,资助幼儿1095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制学生补助生活费655.138万元,补助10971名(含建档立卡户516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专项经费251.125万元,资助普通高中学生2795人。免学杂费436人21.387万元,建档立卡学生资助132人16.5万元。为35名大学新生提供入学路费资助2.5元。省优秀贫困学子141人通过评审70.5万元,市优秀贫困学子94人通过评审28.2万元;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59.58万元,资助2795人次。免学费1793人179.3万元。落实生源地助学贷款1473人1109.405万元。 3. 营养改善计划管理更加科学规范。2017年实现了牛奶及大宗食品(米、油、肉等)由区营养办统一招标采购,保障了资金、食品和人员安全,建立营养改善计划长效工作机制。2017年,为21750名学生提供营养改善计划补助经费1740万元。 4. 积极推进教学教研改革。一是制定下发《玉溪市江川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小学阶段教学行为的通知》(玉江教发〔2016〕)39号),对小学阶段教学提出“全面落实课程方案,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加强教师专业建设,合理设置学业检测,强化等级评价学生,建立等级评价机制”六方面的要求,倡导学生快乐学习,培养学习兴趣,开发学生智力,为初中、高中阶段的学习奠定坚实基础。以提高质量为目标,以课堂教学改革为突破口,以现代教学手段为载体,以完善教师考核、聘任、评优、评先为关键,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二是制定《江川区“十三五”教育科研发展规划》《江川区“十三五”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目前已收到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科研课题申报材料16项,经审定有12项课题得到立项。对县级立项课题《初中思品学科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培养的探究》《初中语文课前预习有效性探索与研究》《利用“双主互动”关注数学学困生实验研究》《小学英语认读能力的培养与研究》进行了结题鉴定。市属高中学校对江川生源质量的评价认可,都是教学质量稳步提升的印证。 5. 学校领导班子和师资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一是加强师德师风教育。2017年开展“立德树人·为人师表”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加大对违反师德行为的惩诫力度。2013年来,已开除4名严重违规违纪的教师;2017年严肃处理了上头营小学视频传播事件相关责任人。二是通过人才引进、提前招聘和公开招聘等方式,把好教师入口关。2017年,提前招聘高中阶段教师21人,公开招聘教师27人,从外县区选调教师16人,区幼儿园公开招聘校医1人,共65人。三是强化校长和校领导班子建设。2017年,调整中小学校长11人,提拔7人担任校长职务,学校中层领导调整64人;四是加强教师培训。实施“国培计划”,开展区级培训和校本培训,完成了新教师“五项技能”考核、安全主任培训,2017年8月5-11日组织全区教育系统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及党工委办全体人员到华东师范大学进行培训,全面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五是实行教师顶岗和支教制度,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六是继续抓好各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管理,提出学理论、搞教改、出成果、成名师的要求,有计划地培养适应素质教育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名教师队伍;七是抓好青年教师培养。通过开展新课程、新教材培训、新老教师拜师结对、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等活动,激发青年教师研究课堂教学的积极性。目前,我区有省级名师工作室2个,全区专任教师中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人,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816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1049人;有3人参加过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有省特级教师2人,省级学科带头人2人,省级骨干教师11人,市级学科带头人10人,市级骨干教师39人,区级学科带头人74人,区级骨干教师540人。 6. 强化德育工作。突出“德育为首”理念,重队伍建设,抓活动载体,已形成校内校外齐抓共管、覆盖全面、职责明晰的德育工作网络,建起了师德好、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学校和社会德育工作队伍,形成了德育工作合力。全区现有关工委组织78个,校外德育辅导站23个,共聘请法制副校长33人、校外德育辅导员130人,已开办家长学校24期。考评申报大街中学、大街小学、后卫小学为玉溪市法治教育示范学校;组织“诗联文化进校园”活动,投入资金210多万元,改善办学条件,悬挂诗词楹联作品,开展了经典诵读、诗联创作、课题研究、讲座等活动,大街小学已经被认定为全国楹联文化教育示范基地;前卫中学、伏家营中学、安化中心小学、江城中心小学被考评认定为省级绿色学校。 7. 非义务教育快速发展。一是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坚持发展、规范、提高并重的指导方针,努力办好公办园,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办园,初步形成了以公办园为示范,社会力量办园为主体的发展格局。目前,全区共有幼儿园、学前班54所(点),其中独立建制的公办幼儿园1所,民办幼儿园(学前班)24所,其他学前教育点29个。新招一年级新生受过一年学前教育达99.5%,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83.51%,比2016年提高6.86个百分点,超目标5.51个百分点。二是普通高中办学规模不断扩大。2015年启动江川一中、二中排危新建暨改扩建工程,江川一中征地71.26亩,项目10个共36146平方米,预计投入资金1.15亿元;江川二中项目4个20636平方米,预计投入资金0.65亿元,现已基本完工,2017年9月将全面投入使用,学校办学条件大大改善。在不断扩大办学规模的同时,更加注重学校内涵发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2017年高考成绩稳中有升,总上线率95.27%,比2016年提高1.12个百分点;一本人数54人,比2016年增加10人,提高0.45个百分点,居全市同级同类学校第二;本科上线882人,上线率47.86%,比2016年提高5.61个百分点;600分以上4人,比2016年增2人,居全市县区学校第一。普通高中录取1926人,其中市属高中录取271人,玉溪一中录取83人;玉溪师院附中录取65人;市民中录取77人;玉溪实验中学录取34人;其他高中录取16人。本区高中录取1655人,其中江一中录取991人;江二中录取664人。三是职业教育逐步走上良性发展轨道。江川职中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按照“积极发展、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激发活力”的思路,以“出口畅,进口旺”为目标,建立有效的学校管理机制,拓宽职业教育发展空间,探索“2+1”培养模式,实现了“订单式”培养,学校规模不断扩大,2017年在校生人数1376人,毕业生就业率达97.4%,已连续九年超过96%。2017年招生任务基本完成,秋季招生正在进行中,2018届毕业生已全面安排进入实习单位,江川职中已成为培养应用型技能人才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基地。 8. 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我区在全市率先完成了数字化校园建设项目终验工作;每月按时更新教育信息化工作进程信息系统;网络覆盖全区各中小学,其中高中、职中、初中、大街小学分别为200M,其余学校均为100M;教师在玉教云平台注册率为100%;学生注册率为100%;所有学校应用玉教云平台开展网络备课教师数达100%;各学校应用应用玉教云平台教师助手进行课堂教学的教师数达70%以上;所有学校应用玉教云平台开展主题研讨活动,发起数超过200次,参与数超过2000次;2016年申报的玉教云平台应用示范校大街中学已通过市评估认定。全区各中小学仪器设备和图书开箱摆放达100%;各学校均运用“云南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系统”对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进行管理;教育局组织对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人员、实验教师进行培训3次(139人次);2017年12月7日组织召开教育装备及勤工俭学专题会议,表彰勤工俭学先进集体4个,先进个人4人;推进评选省级勤工俭学基地2个。 9. 强化学校安全管理。一是启动校园警务室建设,加大人防、物防、技防力度。全区所有学校的安保人员均由区教育局统一招标采购,云南国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中标。龙街小学(含村完小)及其他部分中小学统一建设了警务室。二是明确安全责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区教育局与学校,学校与教职工,班主任与学生、家长签订了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细化目标管理,层层落实责任。三是抓好平安创建,推进示范学校建设。充分利用板报、专栏、校园广播、电子屏幕开展校园安全文化建设,推进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防震减灾、无邪教示范校园创建工作。今年,九溪中学被确定为“交通安全示范学校”,后卫小学确定为省级平安校园、市级“防震减灾示范学校”,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确定为“无邪教校园”。四是突出重点管理,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区教育局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学校每月至少1-2次的安全巡查或抽查。从2017年1月至今,江川区教育局组织或联合公安、消防、安监、交通、卫生、文化、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的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21次。重点加大对校园安全的周检月查工作,督促各校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乘车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安全、防溺水、防暴恐、防踩踏、防性侵、防自杀、防校园伤害等各项安全工作的日查、周查及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了校园较大安全事故发生。五是加强应急演练,增强应急防范意识和能力。多数学校应急演练已形成了常态化,提高了师生应急反应和应急疏散能力。本年度学校组织防震应急疏散演练153次、消防应急演练131次、反恐防暴演练80次、饮食等安全应急演练19次。通过演练增强了全体师生的防震减灾意识,提高了预防自救能力。六是积极化解矛盾,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由被动到主动,由调处为主到防范为主的转变,取得了明显的效果。特别是党的十九大期间,教育局召开3次专题会议、制定维稳工作方案进行周密部署;召开3次民办、代课教师代表会,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确保不越级上访;抓好反邪防邪工作,制定领导包案方案,做好管控工作;积极调处涉校涉园矛盾纠纷,今年来,教育局共调处上级交办信访事件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3件,已全部调解,调处率100%。七是及时准确上报师生安全事故信息,无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情况,有效处置各类安全事故、事件。2017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10. 圆满完成招生考试工作任务。一是完成2017年高考的报名和考务组织工作。从2016年11月15日开始报名,经资格审查,全区共有1966人报名,通过审核,随迁子女考生没有受限考生,全区共有148人符合相应的加分照顾条件。针对今年高考安全稳定的严峻形势,区招考办早安排、重落实,精心筹划,科学安排考务工作。在各级领导和考试考务人员及广大监考教师的共同努力,高考于6月8日下午顺利安全完成。二是完成2017年3月和9月高考英语听力和口语考试的报名和考务组织工作。全区听力考试报名考生3537人,口语测试考生689人,分别在江川一中和大街中学两个考点完成。三是完成2017年1月和7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报名和考务组织工作,共有16400人(科)次报考文化科目,1545人次报考信息技术科目。四是完成2017年3月初中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的报名和考务组织工作。共有3404人报考,其中男生1696人、女生1708人,报考率为93.61%,考试自3月3日开始至3月15日结束,平均分93.1分,及格率98.06%,满分率55.21%。五是完成2017年初中学业水平文化科目考试的组织工作。全区初中九年级文化科目共有3108人报考,报考率为85.08%,八年级文化科目和信息技术共有3434人报考,报考率为97.5%。六是完成全年自学考试的报名组织工作。全年自学考试共有16人报名、123科次。完成了成人高考报名工作全区共有300人报名考试。完成了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考试报名和组织工作。七是完成2018年高考报名1723人。 11. 整体提升学校办学水平。进一步落实《江川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提升学校管理水平的实施意见》,推进“美丽校园、活力学校、提升质量”工作要求的实施,加强教育科研,细化常规管理,着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推动学校实现系统、科学、有序、高效的管理目标,增强学校办学活力。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学校考评制度,发挥目标管理考评的导向作用,修改《江川县学校综合目标管理考评方案(试行)》,出台《玉溪市江川区学校综合目标管理考评方案》(玉江教发〔2016〕22号),激活学校管理潜能。2017年6月13—15日,组织6个考评组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2016—2017学年综合目标管理进行了考评。目前,我区已有省级文明学校7所,市级文明学校14所,有省一级学校9所;区教科所成为云南省首批一级一等县级教研机构,区教师进修学校被认定为云南省示范性进修学校。 12. 做好教育精准扶贫工作。为确保全区扶贫脱贫工作按期完成,区教育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领导为副组长,股室领导和相关学校校长为成员的扶贫攻坚脱贫摘帽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十二个工作小组,加强对全区教育扶贫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小组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制定了《江川区教育精准扶贫职责清单》,各股室、学校严格按照各自的扶贫职责做细做实各项工作。通过入户调查,全区从学前幼儿到大学各学段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生(不含托管区)1514人,其中学前在校生129人、小学在校生481人、初中在校生419人、普高在校生128人、中职在校生152人,大学及以上在校生205人,上述学生中有365人在区外就读。一是排查贫困户。将扶贫大数据与学籍进行比对,初步弄清全区建档立卡适龄学生就学情况;走村入户,认真核实贫困家庭子女信息,对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0-45周岁人口进行全面入户调查;对45岁以下“两后生”进行宣传、动员,让其继续接受职业教育;加大控辍保学力度,层层签订责任书,压实局长、校长责任,并联合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的力量,千方百计追回辍学生。截至2017年12月,全区脱贫退出1029户3603人,经审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无辍学。全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受助情况为:学前教育儿童享受省政府助学金、减免学费、保育费等共7.48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共免补资金109.07万元,高中阶段共免学杂费、补助国家助学金和生活费85.82万元,大学阶段共资助5.85万元。二是做好贫困乡、贫困村自查工作。加强宣传动员,营造脱贫攻坚氛围,编印《玉溪市江川区教育精准扶贫口袋书》,下发到学校、单位和干部,依规依纪开展各项教育扶贫工作。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为提高入园率奠定基础。优先在安化、雄关等乡镇安排学前教育建设项目,安化中心幼儿园、光山幼儿园、董炳幼儿园、雄关中心幼儿园、麦冲幼儿园等5个公办幼儿园已建成招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入园率达100%的目标。三是党建带脱贫。教育局党工委认真落实“挂包帮”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深入联系点江城镇黄营村委会开展扶贫攻坚工作。多次组织局机关中层以上领导到29户建档立卡贫困联系户家中进行走访调查,了解其生产经营情况,分析致贫原因,重点对危房改造、子女就学、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出谋划策,开展帮扶脱贫活动,为江城镇的200余名大学生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注册和宣传等服务;并通过江川区电视台、玉溪新闻网将教育精准扶贫的政策进行广泛宣传,为黄营村安排扶贫工作经费1万元,用于开展扶贫攻坚相关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教育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7个。分别是: 1、江川区教育局(行政) 2、江川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3、江川区第一中学 4、江川区第二中学 5、江川区职业中学 6、江川区幼儿园 7、江川区教师进修学校 8、江川区江城镇翠峰中学 9、江川区江城镇翠峰中心小学 10、江川区江城镇江城中学 11、江川区江城镇江城中心小学 12、江川区江城镇龙街中学 13、江川区江城镇龙街中心小学 14、江川区前卫镇前卫中学 15、江川区前卫镇前卫中心小学 16、江川区前卫镇后卫中学 17、江川区前卫镇后卫中心小学 18、江川区安化彝族乡中心小学 19、江川区大街街道大庄中学 20、江川区大街街道大庄中心小学 21、江川区大街街道大街中学 22、江川区大街街道大街小学 23、江川区大街街道伏家营中学 24、江川区大街街道伏家营中心小学 25、江川区雄关乡中学 26、江川区雄关乡中心小学 27、江川区九溪镇中学 28、江川区九溪镇中心小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教育部门2017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2469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45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293人。 离休人员7人。 实有车辆编制12辆,在编实有车辆1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教育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56883.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481.84万元,占总收入的95.7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901.97万元,占总收入的15.86%;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499.32万元,占总收入的2.64%。与上年度收入46878.11万元对比,增长幅度为21.34%,主要是2017年人员工资调整等原因造成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教育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50441.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059.21万元,占总支出的83.38%;项目支出8382.46万元,占总支出的16.6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支出50450.86万元对比,减少幅度为0.02%,主要是2017年人员工资调整等原因造成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教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059.2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27.5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3774.1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3%;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8285.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382.4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52.03%,主要原因是校安工程基本完工,后续配套资金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用于解决学校基建、校舍维修、相关办学条件的改善等方面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665.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4.5%,与上年对比减少6.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3.32万元,主要用于教育行政部门项目专项支出、综治维稳奖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支出38972.61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教师进修、其他普通教育支出、行政运行等相关学校和单位的人员经费、正常运转经费、专项资金等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99.00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教师进修、其他普通教育支出、行政运行等相关学校和单位人员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7.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649.98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教师进修、其他普通教育支出、行政运行等相关学校和单位人员的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8.住房公积金支出2842.85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教师进修、其他普通教育支出、行政运行等相关学校和单位人员的住房补贴支出。 9.其他支出93.91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小学少年宫运转经费和少年宫课外辅导老师劳务费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教育部门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3.83万元,支出决算为27.10万元,完成预算的42.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5.80万元,完成预算的13.55%。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各学校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纪律,本着节约的原则,加之局机关公务改革后收归平台使用公务用车3辆,使公务接待、公务运行用车费用有所下降。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4.89万元,下降35.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04万元,下降34.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85万元,下降39.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各学校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纪律,本着节约的原则,加之局机关公务改革后收归平台使用公务用车3辆,使公务接待、公务运行用车费用有所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30万元,占78.6%;公务接待费支出5.80万元,占21.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保障教育系统教育教学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5.8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8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9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保障教育系统教育教学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教育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0.4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701.15万元,主要原因是路居中小学收归抚仙湖径流区托管,校安工程推进至收尾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教育系统教育教学工作。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教育部门资产总额43875.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012.3万元,固定资产27824.6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4038.83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695.9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11.7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6788.75平方米,账面原值259.55万元;处置车辆5辆,账面原值79.0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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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43875.8 | 12012.3 | 27824.67 | 15074.58 | 147.88 | 0 | 12602.21 |
| 4038.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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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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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43.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51.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9.8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名词解释。 监督索引号53040300736001111
教育局公开数据2018082302462112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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