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运输治超、静态交通管理、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招投标管理、应急防控、新型城镇化、城市经营、城市更新改造、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建设、智慧城市建设、海绵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美丽县城建设等市政建设工作;负责对擅自占用、挖掘、损坏城市道路,损坏、拆除环境卫生、路灯、排水等市政设施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损毁城市绿地、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乱堆乱放、散体物料泼洒和建筑施工扰民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等工作;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城管热线及政务热线举报投诉等工作。并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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