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江川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通报 审计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根据云南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2021年10月25日至12月24日,玉溪市江川区审计局对玉溪市江川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2013年以来涉粮问题进行了专项审计,并于2022年4月20日向玉溪市江川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反馈了审计意见。玉溪市江川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认真对照专项审计组提出的要求及相关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和进度,抓好整改落实。当前,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审计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审计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玉溪市江川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基本能贯彻落实粮食相关方针政策,建立了《董事会决策议事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领导班子会议议事制度》等内控制度,在粮食购销业务中,基本能完成各年度储备粮轮换任务。但也存在政策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未分开、超轮空期、公款私存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国有粮食企业落实粮食政策执行责任方面 1.关于“政策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未按要求分开”问题的整改情况。玉溪市江川区2021年5月,启动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截至目前,由于国有企业改革仍未完成,导致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政策性和经营性业务还未进行分离。目前,区财政局(区国资委)牵头正在研究制定改革方案。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制定的改革方案,积极推进政策性业务和经营性业务分离工作。 2.关于“小麦轮换超轮空期8个月”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公司于2021年10月将超轮空期小麦的保管费、利息补贴、轮换价差补贴退回区财政局粮食风险基金账户。二是2022年3月4日,区发展和改革局对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原经理和现任经理进了约谈,要求提高认识,严格执行区级储备粮轮换有关规定,确保粮食安全。三是强化管理,严格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玉溪市江川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2019年至今,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未再出现区级储备粮超轮空期情况发生。 (二)国有粮食企业财务的真实、合法、效益方面 3.关于公款私存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安排全体职工34人(包括已退休职工4人)到银行打出从2013年1月以来的流水清单,进行个人自查。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司职工个人提供的账户流水清单和书面说明进行核对,并对全体职工的银行流水、存款单复印件等资料进行整理归档。三是健全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修改完善《玉溪市江川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于2022年4月8日经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并于4月12日起执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玉溪市江川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反映。联系单位:玉溪市江川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办公室,联系电话:0877— 8011104,电子邮箱: jcmaj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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