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供销社保密要害部门 领 导 职 责 一、主要领导: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工作负总责,要为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工作提供人、财、物等必要的保障,保证其工作环境安全可靠,保密设备、设施符合保密要求。 二、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应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管理进行研究和部署,保证相关保密法律法规的实施,督促本机关、单位保密工作机构及工作人员切实履行职责; 三、其他领导:对分管业务工作中的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保证相关保密法律法规在所分管业务部门的实施,保证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奖惩。 四、主要负责人:保证相关保密法律法规在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贯彻落实,确保国家秘密事项的绝对安全;与所属工作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建立岗位责任制,将保密责任落实到人;对所属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使其增强保密意识,掌握必备的保密知识技能;对所属工作人员辞职、调动、因私出国(境)申请提出意见;对所属工作人员执行保密制度、遵守保密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定期对保密环境和涉密载体进行检查,及时清除泄密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