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0300431401000 玉溪市江川区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江川区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江川区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执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全区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区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贯彻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贯彻执行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负责上报江川区内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区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全区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 6.贯彻婚姻管理政策法规,推进婚俗改革。 7.贯彻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10.贯彻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及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贯彻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进行慈善组织认定, 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12.贯彻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统筹城乡发展一体化工作。2021年3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玉溪市江川区推进低保城乡统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城乡低保统筹试点工作,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执行城市低保保障标准660元/月·人。 2.抓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紧盯省政府10件惠民实事“惠老阳光工程”年度建设目标,加快各项工作推进落实。全区6个村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安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阳山庄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已建成投入使用;黄营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已建成待验收投入使用;赵官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正在装修;尹旗村委会、周官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正在建设。 3.进一步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在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的同时,按照市场化原则向社会开放自费代养经济困难老年人及社会老人入住,切实提高江川区闲置养老床位利用率。 4.坚持目标导向构建治理体系。一是完成2021年村级组织换届工作,选举产生村组干部1,367人,基层民主参选率达94.83%,全面推行“大岗位制”,66个村(社区)全面实现“一肩挑”。村“两委”班子成员和监委班子成员总职数控制在7人以内,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和监委班子成员总职数控制在9人以内。二是组织新一轮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打造侯家沟、阳山庄、安化社区等一批优秀村规民约示范村(社区)。严格依法办事,保障村干部的政治权力,为新当选的村(社区)干部颁发当选证书。完成全区76个村(居)民委员会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的颁发及日常管理工作,让所有城乡社区具备合法身份证;三是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明确村级组织和村干部职责权限,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 5.大街街道析置工作。析置工作自2020年2月正式启动,经过一年多的努力,2021年7月19日,玉溪市人民政府以玉政复〔2021〕17号《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析置的批复》文件正式批复,撤销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办事处,将大街街道析置为星云街道办事处和宁海街道办事处。已完成挂牌授印工作,新批准的星云街道办事处和宁海街道办事处正式运营。 6.切实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全区实现6个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全区64个社区(村委会)都建设了1所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等服务的儿童之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纳入“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在大庄社区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暨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的首场示范宣讲活动,共计组织政策宣讲6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江川区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玉溪市江川区民政局 2.玉溪市江川区殡葬管理所 3.玉溪市江川区救助管理站 4.玉溪市江川区社会福利中心 5.玉溪市江川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民政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江川区民政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民政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3,817.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17.2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7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收入合计比上年的3,911.57万元减少94.27万元,下降2.41%,主要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的3,908.09万元减少90.86万元,下降2.32%,主要是2021年会计核算改革,从4月份起以支定收,支出多少就收入多少,不存在结余;其他收入比上年的3.48万元减少3.41万元,下降97.99%,主要是区疾控中心拨入的精神病人救助补助资金,2021年在“其他应付款”核算,2020年在“其他收入”核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民政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4,096.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12.35万元,占总支出的97.95%;项目支出84.10万元,占总支出的2.0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比上年的4,163.71万元减少67.26万元,下降1.62%,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的3,811.43万元增加200.92万元,增长5.27%,主要是80周岁及以上无退休金高龄老人保健津贴,从2021年3月从乡镇收回在区级发放。火化补助从2021年5月从乡镇收回在区级发放;项目支出比上年的352.28万元减少268.18万元,下降76.13%,主要是大部分项目资金下乡镇、区级财政实力弱难于保障项目资金的支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江川区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12.35万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的3,811.43万元增加200.92万元,增长5.27%,主要是80周岁及以上无退休金高龄老人保健津贴,从2021年3月从乡镇收回在区级发放。火化补助从2021年5月从乡镇收回在区级发放。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893.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0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8.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9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江川区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4.10万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的352.28万元减少268.18万元,下降76.13%,主要是大部分项目资金下乡镇、区级财政实力弱难于保障项目资金的支付。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春节慰问”费支出17.51万元,2021年春节慰问困难群众200人、特困供养老人276人、特困供养机构工作人员20人、低保户、建档立卡户等慰问20人; 2.行政区划调整、界线联检、地名普查成果转化支出0.58万元,完成大街街道析置、区划地名材料制作,“江红线”界桩安装; 3.大街街道析置补助支出4.96万元,完成析置后的星云街道、宁海街道所属社区新印章制作; 4.党建工作经费支出10.71万元,完成对社会组织的培训,对江川区社会组织领域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表彰、“两优一先”荣誉证书、标牌制作,对玉溪市江川区民政局、江川区建筑行业商会、江川区育英幼儿园党建示范点打造; 5.雄关敬老院建设项目支出1.38万元,完成防雷装置检测、消防检测技术服务; 6.江川县救助站及救灾仓库建设项目支出48.96万元,完成该项目的尾款结算,已竣工投入使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民政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79.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9%。与上年对比比上年的3,981.47万元增加98.21万元,增长2.47%,主要是80周岁及以上无退休金高龄老人保健津贴,从2021年3月从乡镇收回在区级发放。火化补助从2021年5月从乡镇收回在区级发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按功能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7%。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2020年度市对区综合目标考核经费支出2.75万元,“春节慰问”经费支出16.51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民政局无此事项;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民政局无此事项;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民政局无此事项;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民政局无此事项;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民政局无此事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民政局无此事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94.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46%。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432.81万元、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5.53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85.68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3.5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68万元、儿童福利支出29.69万元、老年福利支出277.60万元、殡葬支出139.60万元、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1.09万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339.94万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571.14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268.89万元、临时救助支出225.25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6.69万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337.03万元、其他城市生活救助支出13.66万元、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80.48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5.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9.9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5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7.79万元、城乡医疗救助支出10.00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12.06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民政局无此事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民政局无此事项;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民政局无此事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民政局无此事项;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民政局无此事项;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民政局无此事项;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民政局无此事项;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民政局无此事项;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民政局无此事项;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1.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补助;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民政局无此事项;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民政局无此事项;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8.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主要用于江川县救助站及救灾仓库建设项目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民政局无此事项;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民政局无此事项;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民政局无此事项;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民政局无此事项; 2.按经济科目情况 (1)基本工资支出128.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4%。主要用于在职机关事业人员的工资支出。 (2)津贴补贴支出73.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1%。主要用于在职机关事业人员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支出。 (3)奖金支出60.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8%。主要用于在职机关事业人员的2019年综合目标考核奖,2019年、2020年优秀奖,机关工作人员基础绩效奖。 (4)绩效工资支出132.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6%。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绩效工资。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主要用于在职机关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 (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4.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1%。主要用于在职机关事业人员单位缴费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支出。 (7)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18.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5%。主要用于在职机关事业人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8)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4.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主要用于在职机关事业人员失业、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9)住房公积金支出51.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主要用于在职机关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补助支出。 (10)退休费支出9.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主要用于地方退休人员的工资。 (11)生活补助支出924.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66%。主要用于农村原大队一级离职半脱产干部定期生活补助、农村离职村办干部定期生活补助、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民政信息员生活补助、遗属生活补助、伤残民工生活补助、六十年代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救济补助、两案人员生活补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保健津贴补助、火化补助等支出。 (12)救济费支出2,409.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05%。主要用于低保人员、特困人员、临时救助人员等的救济支出。 (13)医疗费补助支出22.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4%。主要用于重度精神病人的医疗补助支出、前卫镇2019年优抚对象参合补助支出。 (14)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困难群众的春节慰问支出。 (15)办公费支出5.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转购办公用品、党报党刊征订支出。 (16)水费支出0.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单位水费支出。 (17)电费支出0.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单位电费支出。 (18)邮电费支出0.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单位电话费、视频网络费支出。 (19)差旅费支出0.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出差交通费、伙食补助费、驻村扶贫队员差旅费支出。 (20)维修(护)费支出0.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殡葬管理所更换办公室门锁支出。 (21)会议费支出0.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会议支出。 (22)培训费支出1.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社会组织培训、事业工勤人员技术等级鉴定培训、到杭州参加婚姻登记管理培训、到昆明参加养老业务培训等支出。 (23)公务接待费支出0.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到江川开展婚庆行业发展调研及清明节前殡仪馆安全检查工作接待1批次7人次,发生接待支出0.03万元;新平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到江川学习九溪六十亩“儿童之家”工作接待1批次11人次,发生接待支出0.05万元;省市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到江川督查工作接待2批次16人次,发生接待支出0.09万元;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到江川检查安全管理及疫情防控工作接待1批次6人次,发生接待支出0.02万元;通海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到江川学习撤县设区、低保积分制工作接待1批次11人次,发生接待支出0.05万元。 (24)专用材料费支出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购买婚姻登记证书支出。 (25)劳务费支出92.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7%。主要用于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经办工作人员、编外人员支出。 (26)委托业务费支出6.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区划地名工作大街街道析置新印章制作、保安服务费、双创工作宣传牌等制作支出。 (27)工会经费支出1.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单位缴工会经费支出。 (28)福利费支出0.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体检支出。 (2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单位留用车辆殡仪车、救助车保险费、维修费支出。 (30)其他交通费用支出8.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主要用于单位机关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公车平台用车缴费支出。 (31)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驻村扶贫队员生活补助、婚俗改革宣传活动支出。 (32)办公设备购置支出2.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购办公用打印机、电脑支出。 (33)房屋建筑物构建支出48.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主要用于救助站及救灾仓库建设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民政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65万元,支出决算为1.69万元,完成预算的29.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6万元,完成预算的3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4万元,完成预算的14.5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各级财政部门关于进一步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的精神,强化预算控制、强化执行约束,“三公”经费从预算到执行都是只减不增。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04万元,增长2.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43万元,增长41.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8万元,下降61.2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殡葬管理车辆增加保养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6万元,占85.88%;公务接待费支出0.24万元,占14.1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殡葬工作、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到江川开展婚庆行业发展调研及清明节前殡仪馆安全检查工作接待1批次7人次,发生接待支出0.03万元;新平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到江川学习九溪六十亩“儿童之家”工作接待1批次11人次,发生接待支出0.05万元;省市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到江川督查工作接待2批次16人次,发生接待支出0.09万元;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到江川检查安全管理及疫情防控工作接待1批次6人次,发生接待支出0.02万元;通海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到江川学习撤县设区、低保积分制工作接待1批次11人次,发生接待支出0.05万元。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民政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60万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的147.08万元减少28.48万元,下降19.36%,主要是区级财政实力弱,2021年11月-12月编外人员、政府购买社会救助员的劳务费转入下年支付。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办公用品(含党报党刊征订)、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含编外人员、政府购买社会救助员经费)、委托业务费、工会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含公务交通补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保证单位正常运转的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玉溪市江川区民政局资产总额2,247.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8.26万元,固定资产1,686.6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520.84万元,无形资产1.6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36.6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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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2,247.35 | 38.26 | 1,686.65 | 1,525.89 | 26.78 | 0.00 | 133.98 | 0.00 | 520.84 | 1.60 | 0.00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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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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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落实管理责任,明确管理程序和方法,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负责预算绩效日常管理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动态管理,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完成。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和预算项目实施完成后,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严格对照预算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自评工作,根据项目绩效目标、预算执行、项目组织管理、资金使用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六个方面进行自评打分。根据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加强预算资金管理,完善单位管理制度,对加强单位资金绩效管理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完成了对社会组织工作的年检,婚姻、收养登记工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的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的发放,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民政信息员生活补助的发放,大街街道析置,农村原大队一级离职半脱产干部、农村离职村办干部生活补助发放,火化补助的发放工作,80周岁高龄老人保健补助的发放工作,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发放,特困人员供养生活补助的发放,临时救助的发放,“两案”人员生活补助发放,六十年代精减人员生活补助发放,伤残民工生活补助发放。2021年度严格执行各项政策法规和管理规定,按时完成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控制、合理使用各项经费,按要求进行预算管理。预算配置科学合理,预算执行积极有效,预算管理透明规范,资产管理安全高效,职责履行目标完成、质量达标,履职效益较好。 (三)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2021年项目共有30个,其中: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10个,8个优,2个良;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20个,有16个优、4个良。 1.社会救助类项目14个绩效情况:各项指标已按时完成,民政服务对象及时得到救助,救助对象生活有所改善,今后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使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及时覆盖人民群众; 2.社会福利类项目12个绩效情况:各个项目工作已按进度完成,由于区财政实力弱部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延期拨付,下一步将加强与区财政的协调沟通,确保项目建设补助资金及时支付; 3.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2个绩效情况:福彩公益金资助的火化补助标准是每人1,000元。补助36人,资金到位的已按时发放。“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补助1人,已完成本学年的发放工作,下一步将继续跟进,及时发放补助; 4.区划地名工作项目2个绩效情况:已完成兰田等3个村行政区划调整县级材料上报省民政厅,初步勘界测绘工作。2021年7月19日市政府批复大街街道析置,2021年12月11日挂牌授印、正式运营。下一步继续完善后期工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玉溪市江川区民政局2021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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