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县便民服务中心办公楼改造、装修合同外增加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2009年第9号(总第9号)
( 二 ��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江川县审计局于2008年8月,对江川县便民服务中心办公楼改造、装修合同外增加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 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要求,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县委、县政府研究成立江川县便民服务中心,办公用房由县政府购买县生资公司的房屋和场地进行改造装修。经审定:项目完成投资
53 529.04元,该增加工程无资金来源,未支付工程款。工程于 2001年 12月 25日 开工, 2002年 1月 15日 竣工。
审计结果表明:该该工程资料齐全,增加工程项目属实,结算清楚真实。
二、 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31.08元。主要原因是税金取费未按规定费率计取。
三、 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江川县审计局对上述问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多计的工程结算价款,要求核减。
四、 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建设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并已纠正。至目前,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得到了整改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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