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县星云湖紫根水葫芦净化水体示范
种养围栏建设工程前置审计结果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江政办发[2009]44号文的规定,我局委托云南通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17日至2013年4月19日,对江川县星云湖紫根水葫芦净化水体示范种养围栏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和拦标价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拟建的江川县星云湖紫根水葫芦净化水体示范种养围栏建设工程经玉溪市环境保护局(玉市环[2012]187号)批准实施。建设规模:在星云湖、抚仙湖出流改道工程入水口外岸水域建立面积约0.4km2紫根水葫芦净化水质示范水域工程,种养围栏总长6200m,管养一个治理周期(约6个月)。全面实现紫根水葫芦的种植、管养、采收和处置。项目概算投资520万元,其中申请省九湖专项资金150万元,市级补助370万元,超概算投资由县级负责。拟建工程由云南环境工程设计研究中心设计。
二、前置审计的范围和结果
此次招标控制价审计范围为江川县星云湖紫根水葫芦净化水体示范种养围栏建设工程。报审招标控制价总金额87.87万元,审计核定招标控制价总金额92.36万元,审定数比报审数增加4.49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定额子目错套等。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已建议编制单位及时进行了调整并公布了合理的拦标价和工程量清单。并建议建设单位若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变更后的预算超过投资额的5%或影响单项工程结算金额超过10万元以上的须报审计机关核定。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江川县审计局 发布人: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