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县第一中学2010年廉租房工程的
竣工决算及效益情况审计结果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 江川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3年2月26日至2013年4月18日,对江川县第一中学2010年廉租房工程的竣工决算及效益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江川县第一中学2010年廉租房工程经江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川县建设局(江发改[2010]43号文)批准实施.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2 000平方米40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30万元;资金来源:中央、省、市、县政府投资。该项目由江川县第一中学组织实施,江川县建筑勘察设计院负责设计,云南广源设计有限公司负责勘察,玉溪永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实施工程监理。经组织招标,中标单位为江川县大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于 2010年9月开工,于 2011年4月完工,实际建成砖混结构廉租房一幢,建筑面积2 015.33平方米,40套。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规定办理了有关手续,手续完备,工程资料基本完整、规范,工程建设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项目合同制和项目监理制管理。项目资金核算、管理规范,做到了专款专用。但存在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和多付工程款等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3 760.87元,多计多付施工图审查费1 820元,核减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工程量多计、价格高计等,多付施工图审查费的主要原因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合同价13 531元,送审15 351元,审定13 531元,审计核减1 820元;实际支付15 351元,多付1 82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江川县审计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下达了审计决定,对多计的工程价款予以核减,多计多付施工图审查费建设单位负责追回,用于弥补项目缺口资金。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规定的期限内,江川县第一中学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非常重视,多计工程价款3 760.87元已按审计决定如数核减,多计多付施工图审查费1 820元已追回,用于弥补项目缺口资金。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江川县审计局 发布人: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