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县2011年九溪河小流域生态治理项目
竣工决算及效益情况审计结果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 江川县审计局自2013年2月28日至2013年3月25日,对江川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江川县农开办)组织实施的江川县2011年九溪河小流域生态治理项目的竣工决算及效益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江川县2011年九溪河小流域生态治理项目于2012年3月经玉溪市财政局、林业局玉财农综〔2012〕8号文件批复同意实施,建设内容为营造水源涵养林5 500亩,造林树种为桤木、杉木,其中:马家庄村委会桤木3 580亩、杉木1 000亩;大营村委会桤木920亩。项目估算总投资566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290万元,省级116万元,市级58万元,县级配套73万元,项目区群众自筹29万元(投工投劳折资)。该项目由江川县农开办管理并组织实施。县营林工作站设计。造林工程和造林用肥料采购按规定分别进行了招标,苗木采购由县监察、审计、林业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采购询价小组,参照江川县种苗市场供需情况,确定出苗木规格及采购限价,具体采购事宜由江川县农开办负责。造林工程分七个标段,中标人分别是马文华、叶桐德等7名自然人,肥料采购中标单位是江川钦德农资有限公司。
项目于2012年5月8日开工,2012年8月30日竣工。实际完成情况:种植桤木4 500亩,种植杉木1 000亩。该项目送审投资5 048 026 元,审定投资5 048 026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管理规范,实行了招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公示制,工程资料齐全,投资控制较好,项目批复所包含的建设任务已按期全部完成。各级配套资金到位及时,项目资金的核算使用,严格执行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云财发(2006)14号文),实行县级报账制,做到了专款专用。
二、审计建议及采纳情况
(一)该项目所结余的资金,建议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建议对项目实施的效益情况进行监测、评估、汇总上报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和备案;
(三)尽快与项目区政府办理资产移交手续,落实工程管护主体。
江川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对项目审计高度重视,上述审计建议已采纳。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江川县审计局 发布人: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