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玉溪市江川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6月21日至2016年6月27日,对玉溪市江川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农开办”)组织实施的2015年江城镇温泉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及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本项目实施选择的项目区为江城镇温泉片区。实施的目的是建设高标准农田0.47万亩,通过对项目区进行农田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建设等,并依靠科技措施,建设成为高标准农田片区,为项目区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提供保障,项目选址与建设切合当地实际。2015年10月,经玉溪市财政局、水利局玉财农综〔2015〕77号文件批复同意,实施2015年江城镇温泉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1.水利措施:新建排灌渠道24条,全长8.56公里,设计流量0.017—1.43m3/s;埋设管道0.13公里,配套机耕(人行)桥101座,安装闸门30道。2.田间道路:修建田间道路5条,设计路面宽度为4—5米,全长2.46公里,其中:硬化干道1条,长0.7公里;路面为风化料铺筑4条,全长1.76公里。3.科技推广措施:(1)引进蔬菜优良品种,示范种植蔬菜面积100亩。(2)科技培训1000人次。项目估算总投资63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330万元,省级财政132万元,市级财政50万元,县级财政99万元,自筹资金21万元(其中投劳折资21万元)。
该项目由江川区农开办管理并组织实施。水利措施、田间道路所包含的建设内容为沟路配套工程,共划分为三个标段,进行了公开招标。科技推广措施委托县农广校等单位实施。项目于2015年12月开工,2016年5月竣工,经县级组织验收为合格工程。实际完成情况:1.水利措施:在江城镇温泉片区衬砌渠道23条,总长8.50公里,完成计划批复的100.3%(计划批复的23号沟因湖水淹没,经批复取消该渠道建设任务);经批复完成新增衬砌渠道4条,总长414.1米,完成计划批复的94.11%;建机耕桥、人行桥、安装闸门等渠系建筑物118座(道),完成计划批复的90.1%;埋设管道209米,完成计划批复的160.77%。2、田间道路:在项目区修田间道路5条,路面宽4—5米,总长2.60公里,路帮采用C20埋石砼浇筑,路面采用风化料回填压实,完成计划批复的106%(其中硬化干道1条,长696.5米,完成计划批复的105.3%);经批复完成新增修建田间道路1条,长274.8米,完成计划批复的99.93%;完成新增硬化田间道路2条,长762.4米,完成计划批复的103.7%。3、科技措施:县农广校等单位按照项目所签订的《科技责任合同》,在项目区分别完成了科技培训农户1197人次,完成计划批复的119.7%;示范种植马铃薯(丽薯6号)102亩,并开展农残检测工作,完成计划批复的102%。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管理规范,实行了招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公示制和县级财政资金报账制,工程资料齐全,投资控制较好,项目批复所包含的建设任务已按期全部完成。各级配套资金到位及时,项目资金的核算使用,严格执行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县级报账实施细则》(云财发(2012)19号文),实行县级报账制,做到了专款专用。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无。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审计建议已被采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