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规定,经玉溪市江川区政府的批示,玉溪市江川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16年7月7日至2016年9月9日,对陈棋森同志担任江川区大街街道三街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三街居委会)主任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并对下属十二个居民小组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三街居委会位于江川区西部,距区城1.5公里,东与区城相邻,南与上头营、土官田接壤,西接赵官司村、小街村毗连,下辖三街、魏官、高更、王家营、下王家营、汪家营6个自然村,12个居民小组。总国土面积18 699.7亩,其中:耕地面积1 856亩,人均耕地0.26亩,2015年末,有农户2 350户,总人口7 399人,其中非农业人口7 128人,是一个以汉族为主的行政村,主要经济作物有烤烟、粮食、蔬菜等。
二、审计结果(根据单位提供的资料及相关单位考核资料)
陈琪森同志任职期间,在大街街道党工委、大街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带领三街居委会领导班子,在履行经济责任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履行经济政策执行权情况
陈琪森同志任职期间,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各项经济政策。根据大街街道办事处提供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结果,2013年至2015年三街社区经济发展、生态建设、社会综治及县级重点工作等目标任务已完成,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为合格,三年综合目标考核分数均在90分以上。
(二)履行经济决策权情况
陈琪森同志任职期间,贯彻落实省、市、区相关会议精神,任期内制定了《江川区大街街道三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居民自治制度》。根据三街居委会提供的有关会议资料,审计重点抽查了区财政局借款、工业园区征地及公募建设等12项重大经济决策情况,未发现陈琪森同志有违反民主决策程序的个人决策行为。
(三)履行经济管理权及监督权情况
陈琪森同志任职期间,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内容涉及财务管理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村民会议制度和村民小组管理制度等8个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了单位内控管理。根据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审计抽查了供水管道安装工程、日照中心工程、公募墓工程3个重大投资工程项目,上述工程项目立项报建手续齐全,进行了招投标,工程建设程序规范,但在立项招投标时由于漏项项目较多,造成日照中心、公募墓两个工程结算金额超出招投标金额40%以上。
三、 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陈琪森同志担任三街居委会主任期间,本着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工作理念,团结带领历届居委会成员,客观分析制约本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和潜在优势,提出“宜烟则烟、宜果则果”的发展思路,通过争取财政补助,先后筹资建设网络监控系统、供水管道安装工程、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及公墓募等工程项目,辖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农业产业结构日趋优化,百姓生活逐步改善。但审计也发现陈琪森同志任期内居委会存在发放值班补贴各种奖金补贴、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四、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责任界定
(一)违规发放值班补贴及各种奖金等补贴781 286元
经审计核实,大街街道三街社区居委会未召开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发放值班补贴及各种奖金补贴781 286元。
1.三街居委会2013-2015年按每人每天10元、20元或30元不同的标准发放居委会干部昼夜值班补贴134 300元。其中:2013年27 725元、2014年57 815元、2015年48 760元。
2.三街居委会发放各种奖金补贴646 986元,具体如下:
(1)2013年发放三街居委会党员、干部、村组干部及村民代表春节慰问金63 500元;
(2)2013-2015年发放三街居委会干部、村组干部综合目标考核奖378 206元,其中: 2013年度89 768元、2014年156 372元、2015年度132 066元。
(3)2013-2015年发放各种津补贴误工费等205 280元,其中:2013年度155 510元、2014年度18 150元、2015年度31 620元。
陈琪森同志对上述问题负有主管责任。
(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
经延伸审计发现,三街居委会及下属村民小组部分工程项目招标合同控制不严格,随意扩大建设规模。其中三街居委会、三组、七组五个工程项目结算价超出招投标价30%以上,具体如下:
1.三街居委会日照中心招标价456 507.85元,工程结算价818 179.49元,超中标价361 671.64元,超79.23%;三级站泵站招标价436 714.33元,工程结算590 318.78元,超招标价153 604.45元,超35.17%;公募工程招标价2 830 835.73元,工程结算价4 203 692.73元,超中标价1 372 857元,超48.50%。
2.三街居委会第三村民小组建盖烤房中标价148 590元,结算价221 743.21元,超招标价73 153.21元,超32.99%。
3.三街居委会第七村民小组2014年气流上升密集式烤房建设工程招标价287 717.2元,实际工程决算为715 198.29元,超招标价427 481.1元,超148.58%。
陈琪森同志对上述问题负有领导责任。
(三)固定资产账实不符14 982 947.31元
经审计,2013-2015年三街社区居委会及下属的12个村民小组对增加的固定资产未进行账务处理14 982 947.31元。
陈琪森同志对上述问题不负责任。
(四)财务管理不严,会计核算不规范
1.票据使用不规范
经审计,三街居委会2013年2月未开具建筑安装工程发票,仅凭收款人收据支付工程款50 000元(烟水工程款30 000元,水利道路工程20 000元)。
2. 报销凭证不完整
2013年-2014年三街居委会发放六一儿童节独生子女慰问品未附发放名册。
3.支出报销不及时
经审计,三街社区2013年3月向三组收取烤烟统一育苗费2 688元,直至2016年6月三组财务人员才报销统一育苗费2 688元。
4.固定资产增加无依据
2013年至2015年无工程决算依据增加固定资产 1 554 747.71元,其中:老鹳窝坝抽水站台变工程结转固定资产157 637元、新建三级站工程转固定资产1 397 110.71元。
陈琪森同志对上述(四)1-3项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对第(四)4项问题不负责任。
五、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玉溪市江川区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
对违规发放值班补贴各种奖金补贴781 286元,要求三街居委会今后要召开村民会议,完善发放制度,明确发放标准,严格发放情况公示制度;同时建议大街街道办事处今后要进一步督促三街居委会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各种奖金补贴发放标准。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要求三街居委会应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严格规划、立项、招投标及施工合同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同时建议大街街道办事处加强对三街居委会及居民小组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对固定资产账实不符14 982 947.31元,要求大街街道办应督促三街居委会及村民小组对资产、完工工程进行定期清理,以保证账实相符。对财务管理不严,会计核算不规范 ,建议三街居委会及村民小组应及时与大街街道农经中心财务人员多沟通协调,大街街道农经中心应严格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核算。
六、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上述问题,三街居委会及村民小组及大街街道办事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纠正和整改。大街街道办事处对《大街街道农村集体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特别对误工费、值班费、干部报酬的发放作了修订,便于操作执行。三街居委会及村民小组已经在对资产、完工工程进行清理,以便大街农经中心入账。三街居委会完善了有关管理制度。
三街居委会及大街街道农经中心已经同意采纳审计建议。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