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 玉溪市江川区审计局委托玉溪楷元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10日至2016年11月21日对江川县白花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江川县白花山水库位于江川县前卫镇大豹子洞村北,属珠江流域西江水系星云湖小支流。水库始建于1981年11月,坝高17米,坝顶长54米,总库容28.38万m3。是一座以农业灌溉为主兼有工业、生活供水、下游防洪保护功能的小(二)型水库。《江川县白花山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经玉溪市水利局组织专家鉴定,确认水库大坝为三类坝。
根据玉溪市水利局、玉溪市财政局《江川县白花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玉水管〔2012〕8号),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主要内容是:大坝上下游坡进行整形,上游坡面采用混凝土预制块护坡,下游坝坡进行草皮护坡,上游侧设置防浪墙,局部翻修坝脚排水棱体;溢洪道在原基础上进行改造;对输水涵洞进行封堵,内衬铸铁管,并对洞身进行回填灌浆处理,洞口增设闸门。批复概算总投资77万元,资金筹措方案是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77万元。
白花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由云南润晶水利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进行勘察设计,昆明枢灵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进行工程监理。委托云南中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单位,云南玉溪水电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506 906.93元。
工程于2012年5月1日开工,2012年9月25日完工。实际完成了上下游坝坡进行整行,上游死水位以上采用混凝土预制块护坡,下游位植草护坡,局部翻修坝脚排水棱体;溢洪道改造加固;输水涵洞修复等工程。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基本遵循了基本建设程序,实行了招标制、监理制、合同制,会计核算基本符合《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收支清楚,会计资料真实地反映了工程资金情况。但存在工程结算多计价款、多计和多付工程设计费的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708.01元。
该工程送审结算519 127.61元,审定结算518 419.60元,审计核减708.01元,核减的主要原因是多计工程量。
(二)多计、多付工程设计费。
该项目送审工程设计费155 000元,审计审定68 277元,审计核减86 723元,核减的原因是未执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存在资金标准的通知》(云财评审〔2011〕55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并且已支付工程设计费80 000元,与审定数68 277元相比,多支付11 723元。
(三)项目结余资金1 755 120.77元
该项目实际到位资金2 545 000元,审定投资789 879.23元,项目形成资金结余1 755 120.77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玉溪市江川区审计局对上述问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的工程价款,要求予以核减;多计、多付的工程设计费,由管理局负责追回,并入项目结余上缴区财政;结余的项目资金,上缴区财政。
审计建议:在今后的工程建设中,对施工、设计、招标代理、监理等单位选择应严格执行招投标或者预选承包商制度的规定,避免直接委托的情况再发生;根据工程竣工验收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工程管理资料的搜集整理、归档工作。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江川县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认真执行审计决定,积极采纳审计建议。至目前,审计发现的问题均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