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 玉溪市江川区审计局委托玉溪楷元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10日至2016年11月21日对江川县九道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江川县九道河水库位于红塔区大玉苗村委会九道河村董炳河上,属珠江流域南盘江水系三级支流。水库始建于1958年10月,坝高17米,坝顶长88米,总库容77.95万m3。是一座以农业灌溉为主兼顾下游防洪保护功能的小(二)型水库。《江川县九道河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经玉溪市水利局组织专家鉴定,确认水库大坝为三类坝。
根据玉溪市水利局、财政局《江川县九道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玉水管〔2012〕51号),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主要内容是:上下游坝坡进行整形,上游采用砼预制块护坡,下游为植草护坡,增设岸坡排水沟。坝顶上游侧设置0.5m高的防浪墙。坝脚增设排水沟,增设大坝水位观测设施;溢洪道进行改造加固;输水涵洞进行改造加固等。批复概算总投资175.27万元,资金筹措方案是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173.6万元。
该工程由江川县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队进行设计,昆明抠灵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进行工程监理。委托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单位,云南浩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962 705.50元。
工程于2011年7月12日开工,2012年7月12日完工。实际完成了上游采用砼预制块护坡,下游为植草护坡,增设岸坡排水沟。坝顶上游侧设置0.5m高的防浪墙,增设排水沟,增设大坝水位观测设施。溢洪道进行改造加固。输水涵洞进行改造加固等工程。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实行了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管理,会计核算基本符合《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收支清楚,会计资料真实地反映了工程资金情况。但存在工程结算多计价款等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1 204.73元
该工程送审结算1 024 018.80元,审定结算1 022 814.07
元,审计核减1 204.73元。核减的主要原因是多计工程量。
(二)项目结余资金1 162 298.59元
该项目实际到位资金2 529 460元,审定投资1 367 161.41元,项目形成资金结余1 162 298.59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玉溪市江川区审计局对上述问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的工程价款,要求予以核减;结余的项目资金,上缴区财政。
审计建议:(一)应尽快收回借出的款项,确保资金安全。
(二)在今后的工程建设中,对施工、设计、招标代理、监理等单位选择应严格执行招投标或者预选承包商制度的规定,避免直接委托的情况再发生。(三)根据工程竣工验收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工程管理资料的搜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江川县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认真执行审计决定,积极采纳审计建议。至目前,审计发现的问题均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