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玉溪市江川区审计局委托玉溪楷元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自2016年7月6日至2017年2月20日,对玉溪市江川区平安城市监控项目的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玉溪市江川区平安城市监控项目,经原江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变更江川县“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江发改〔2014〕137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建设地点:江川县县城区。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114套治安视频监控设备,15套道路视频监控设备,6个卡口及逆向行驶抓拍设备,10处路口20套闯红灯抓拍设备及相关传输设施、存储设备、公安、交警多级监控中心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1979.873万元,资金来源为县级自筹。 玉溪市江川区平安城市监控项目根据原江川县人民政府常务会纪要第四期,同意原江川县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邀请谈判的方式选择有实力的公司实施。经过竞争性谈判,昆明恒迅达科技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是审计部门审定的决算价下浮3.5%。云南成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进行工程监理。建设单位按规定与参与建设的单位签订了《工程建设施工合同书》和《监理合同》等。 该工程于2014年1月2日开工,2015年12月16日完工。实际建设完成了治安监控安装145个摄像头,智能交通监控,10个红灯路口的交警管制安装37台摄像机、15个重要路段乱停乱放管制安装15台摄像机、逆行抓拍安装8台摄像机及相关传输设施、存储设备、公安、交警监控中心等工程内容。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基本遵循了基本建设程序,实行了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管理,会计核算基本符合《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收支清楚,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资金情况。但存在工程结算多计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256.48万元。核减的主要原因是多计工程量、部分设备单价偏高和根据合同规定优惠下浮核减、审计核减工程结算后计费基数减少。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玉溪市江川区审计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下达了审计决定,对多计的工程价款予以核减。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规定的期限内,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非常重视,多计工程价款256.48万元已按审计决定如数核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