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玉溪市江川区审计局委托云南上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于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5月10日,对九溪所区1#习艺楼建设工程、零星修缮改造工程的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云南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九溪所区本次送审的建设项目包括:1#习艺楼、报告厅装修工程、干警食堂改造工程、干警食堂修缮工程、灯光照明改造工程、配电室改造工程、学员宿舍维修改造工程、维修改造工程、强戒人员综合训练场改造工程、强戒人员晒衣房护卫楼安全通道改造工程、监控指挥中心改造工程、行政区太阳能路灯亮化工程12项工程。 (一)1#习艺楼经《云南省戒毒管理局关于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九溪所区新建栋习艺楼项目立项的批复》(云司戒毒计〔2015〕30号)文批准。建设资金自筹解决。 (二)强戒人员综合训练场改造工程经《云南省戒毒管理局关于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九溪所区强戒人员综合训练场改造的批复》(云司戒毒计〔2016〕7号)文批准。建设资金自筹解决。 (三)干警食堂改造项目经《云南省戒毒管理局关于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九溪所区警察食堂改扩建工程立项的批复》(云司戒毒计〔2015〕28号)文批准。资金单位自筹和积极争取专项资金补助。 (四)学员宿舍教学楼维修改造工程和强戒人员综合训练场改造工程的资金来源和批复为《云南省戒毒管理局关于下达2016年强制隔离戒毒所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云司戒毒财〔2016〕49号)。 (五)其余项目为零星项目,经所党委会研究并报云南省戒毒管理局备案。 1#习艺楼通过公开招标由云南省玉溪市旭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其他工程通过邀请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云南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与各中标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 工程于2015年7月16日开工, 2017年1月13日竣工,已按批复完成全部建设内容。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规定办理了有关手续;进行了招投标,实行了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投资控制较好。但存在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送审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和多计工程监理费的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50.65万元;多计工程监理费用1.16万元。核减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工程税金计算错误;部分材料价格偏高;人工费不作调整;新增单价定额错套重新组价;投标范围内工作重复计算;不应计算吊车费用;投标范围内未施工内容等。监理费核减的原因是1#习艺楼的监理费按审定结算计费。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玉溪市江川区审计局对上述问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的工程价款,多计工程监理费用要求予以核减。 审计建议: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应付未付款项的支付;做好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云南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九溪所区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认真执行审计决定,积极采纳审计建议。至目前,审计发现的问题均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和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