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玉溪市江川区审计局于2016年8月15日至2017年6月3日对江川区星云湖南岸截污及湖滨带修复工程、带状调蓄预处理分配系统建设工程(训练场——旧州河、植物工程)的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该工程经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星云湖南岸截污及湖滨带修复工程可行性报告的批复》(云发改地区〔2010〕2064号文)批准实施。建设内容及规模:1.南岸村落生活污水截污工程(截污管10296米、检查井209座、污水泵7套);2.带状调蓄预处理系统(5-20米宽,长9.7千米,深2米的带状调蓄预处理系统);3.岸塘系统工程(13个库塘单元,面积571.68亩);4.陆地缓冲林带工程(防浪墙外延30米,面积323.33亩)。估算投资9 700万元。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星云湖南岸截污及湖滨带修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云发改地区〔2012〕2504号)批准初步设计,概算投资9 820.20元,其中:工程直接费3 835.68万元、其他费用5 512.74万元、预备费471.78万元。
该工程批复投资9 820.20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
3 835.68万元、其他费用5 512.74万元、预备费471.78万元。审定投资6 412.19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57 77.43万元,与批复投资相比,超出1 941.7 5万元;待摊投资634.76万元,与批复投资相比,减少5 349.76万元。审定总投资与批复总投资相比,减少投资3 408.0 1万元,减少投资率34.7%。实际实施中南岸村落生活污水截污工程(截污管10296米、检查井209座、污水泵7套)、岸塘系统工程(13个库塘单元,面积571.68亩)未实施、工程建设其他费减少48 79.24万元(主要是征用地补偿费减少
4 745.1 万元,减少94.07%)。工程于2014年3月14日开工,2015年12月1日竣工。
本次审计仅对该工程涉及标段结算及与其直接相关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该工程送审投资6 867.48万元,审计核减投资455.29万元,审定投资6 412.19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5 777.43万元,待摊投资634.76万元。截至2016年9月30日,支出2 492.8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基本遵循了基本建设程序,实行了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管理,会计核算符合《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收支清楚,会计资料真实地反映了工程资金收支情况,但存在工程结算多计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455.29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玉溪市江川区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予以核减,责令玉溪市江川区环境保护局依法整改。
针对存在的问题,玉溪市江川区审计局建议:该项目存在资金缺口,建议积极筹措缺口资金,确保工程款的支付。
该工程施工变更较大,超合同价较大,对变更增加较大的工程应按建设程序组织招标;根据工程竣工验收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工程管理资料的搜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及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环境保护局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及建议非常重视,已按审计决定核减了多计的工程结算价款。审计建议已采纳,积极筹措缺口资金;已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工程招标管理和归档整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