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受玉溪市江川区委组织部委托,江川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17年7月21日至10月13日,对胡正鸿同志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任江川区大街街道办事处主任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对重要事项和下属站所进行了延伸审计和调查。 一、基本情况 大街街道隶属于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土地面积97.07平方公里,下辖13个社区居民委员会,2个村民委员会,124个村(居)民小组,68个自然村。截至2015年12月全街道总人口80661人。街道办事处设6个行政单位和12个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29人,实有117人,车辆编制3辆,实有8辆。 二、审计结果 胡正鸿同志任职期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带领全街道领导班子,在履行经济责任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经济政策执行权履行情况 胡正鸿同志任职期间,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本级党委重大经济政策,根据省、市下达的重点工作和任务分解安排,及时将各项工作进行分解,按月督促检查,适时跟踪问效。认真落实“三农”、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各项政策,以保障民生为根本,全面实施惠民工程;开展各种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整治工作;积极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责任,深入开展 “法治大街”建设工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解和权益保障机制。 但2015年接待费控制不力,少部分会议费支出无会议签到名册。 (二)经济决策权履行情况 根据街道提供的会议记录及账务资料,审计重点抽查了烤烟生产、收购、三资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人事调整、业务用房改造、电子办公系统建设、食堂接待、人畜饮水、护林防火、安全生产、殡葬改革等十三项重大经济决策,大街街道在重大经济决策事项方面,执行党政集体决策,未发现胡正鸿同志有违反民主决策程序的个人决策行为,但存在部分决策内容不符合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的规定、决策事项未反映决策过程中的会议讨论和不同意见。 (三)经济管理权履行情况 根据街道提供的2014年至2015年相关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按乡镇领导干部履行经济管理权评价指标计算,大街街道相关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为:2014至2015年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两项指标无考核依据,201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完成目标任务数的97.32%,规模以上工业利税总额完成目标任务数的92.40%,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目标任务数的87.29%,其它指标均完成或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四)经济监督权履行情况 根据街道提供的督查通报,街道对村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对生产工作、护林防火、汛期、节假日值班、村组干部作风建设等进行监督,但存在对资产的督查不够,如:街道洒水车长期闲置未用。 根据街道提供的有关资料,审计抽查6项工程项目档案资料,项目均进行了招投标,资金使用基本规范,项目建设效果明显。但在对街道相关站所进行延伸审计时发现,街道在工程招投标时向投标公司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服务费,且以现金形式收取存入保险柜,未及时入账核算管理。 (五)单位廉政建设情况 2014年至2015年,大街街道办与区委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并结合单位工作实际进行了量化分解,将责任明确到个人或站所。根据区委办提供的考评结果通报,大街街道办2014至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均为优秀。 三、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胡正鸿同志任职期间,在区委、区政府和街道党委领导下,带领全街道干部群众,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紧扣街道“建设新城、做精县城、做美乡村”的工作思路,抓班子、带队伍、转作风、抓落实、全力推动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建设,全街道经济社会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态势。财务收支基本能真实反映单位的经济活动状况,但审计也发现任期内街道存在扩大开支范围、资产未入账等问题。 胡正鸿同志在任大街街道办事处主任期间较好地履行了经济责任。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责任界定 (一)扩大开支范围128.07万元 (二)资产未入账269.78万元 (三)截留代管村组资金利息50万元 (四)长期闲置资产13.5万元 对上述问题(一),胡正鸿同志负有主管责任,(二)(三)(四)问题,胡正鸿同志负有领导责任。 五、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江川区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对扩大开支范围问题,移送大街街道限期自行整改;对资产未入账问题,责成大街街道对资产进行评估、清理核实,补记入账;对截留代管村组资金利息问题,责成大街街道将提取资金用于补助经济薄弱的村组或者用于支持村组基础设施建设;对长期闲置资产问题,责成大街街道将长期闲置未用的洒水车归还江川区公路建设开发公司。 六、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问题,大街街道高度重视,积极进行整改和纠正。经大街街道党委会议研究,关于扩大开支范围问题,对涉及领导班子收缴13.5万元上缴区财政;资产未入账问题,对资产进行认真清理核实,已将该入账的补记入账;截留代管村组资金利息问题,已将资金拨付相关村组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长期闲置资产问题,大街街道和交通局协调后,已将洒水车归还江川区公路建设开发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