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 玉溪市江川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 自2017年8月4日至2018年6月1日,对江川县2014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林业厅、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农业厅《关于2014年云南省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云发改农经〔2014〕787号)文件和《江川县2014年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江川县2014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主要内容是:1.封山育林21 000亩;2.人工造林7 800亩(生态林2 768亩,经济林核桃5 032亩);3.拦砂坝6座,排洪沟3条,小水窖280口;4.封山育林标志牌制作安装14块,标志碑7块。工程总投资约87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700万元,地方配套175万元。 该项目委托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昆明分院和江川县水利勘测设计队进行设计,云南通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施工招标,一标段工程由云南久久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101.64万元;二标段工程由曲靖市大承建工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273.96万元,审定结算303.56万元,比合同价增加 29.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玉马水箐拦砂坝土方开挖增加113.11m3、M5.0浆砌块石增加349.87m3;中山脚下拦砂坝M5.0浆砌块石增加543.65m3;龙潭村拦砂坝M5.0浆砌块石增加103.45m3;新增机耕路210.4m,新增施工便道1992.2m等等。经济林核桃由路居镇上坝、小凹、石岩哨三个村委会实施。云南锦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承担工程监理。建设单位按规定与参建单位签订了《工程建设施工合同书》、《设计合同》、《监理合同》、《招标代理合同》等。 一标段工程于2015年5月16日开工,同年8月30日完工,实际完成了一标段人工造林2 768亩;二标工程段于2015年5月20日开工,2016年2月20日完工,实际完成小水窖280口,拦砂坝6座、排洪沟3条,机耕路210.4m,施工便道1992.2m;封山育林标志牌制作安装14块;上坝、小凹、石岩哨三个村委共种植经济林核桃5 032亩。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实施基本遵循了基本建设程序,实行了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管理,会计核算符合《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收支清楚,会计资料真实地反映了工程资金收支情况,但存在工程结算多计价款等的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结算多计价款7.78万元 二标段工程送审结算311.34万元,审定结算303.56万元,审计核减金额7.78万元。核减的主要原因是多计工程量及部分单价偏高。 (二)项目结余资金7.88万元 该项目实际到位资金734万元,审定投资726.12万元,项目形成资金结余7.88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玉溪市江川区审计局对上述问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的工程结算价款7.78万元,责令工程建设管理局依法整改;对项目形成的结余资金,及时上交同级财政统筹使用。 审计建议:加强对路居镇上坝、小凹、石岩哨三个村委会预留的后期补种资金和管护费用使用情况跟踪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加强项目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工程项目的正常运行,充分发挥项目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规范工程资料管理。根据工程竣工验收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工程管理资料的搜集整理、归档工作。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认真执行审计决定,积极采纳审计建议。至目前,审计发现的问题均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和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