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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一级保护区生态修复及生态屏障构建项目(二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来源:玉溪市江川区审计局 时间:2023-04-26 10:36:10 点击率: 399打印 】【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玉溪市江川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58,对江川区星云湖一级保护区生态修复及生态屏障构建项目(二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

江川区星云湖一级保护区生态修复及生态屏障构建项目(二期)玉溪市江川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星云湖一级保护区生态修复及生态屏障构建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玉江发改〔202018号)文件批复实施。批复投资37 550.37万元。

项目实施涉及已退出并安置一级保护区居民195户,5户企事业单位,累计退出宗地面积68 346.77平方米、建筑面积39 617.44平方米;已完成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提升工程,安装284块户外科普宣教标识牌、完成改扩建宣教中心改造、购置附属配套基础设施巡护车辆2辆、无人机3套、巡护船1艘、图形工作站37台等;完成了海门、大凹、三家村提升改造工程石岩哨小学湿地生态修复试点工程对退出区域进行生态修复,完成宁海路、兴江路等25条道路雨水管12 850.92污水管15 999 .19的铺设;目前大凹村落污水收集处理工程、海门楼观测点建设正在施工中

区财政局于20201221将项目资金30 000万元区星云湖管理局截至202112月末,该资金已使用30 00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江川区星云湖管理局7部门和乡镇(街道),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基本完成了星云湖一级保护区内房屋拆除及土地平整工程、植物工程、星云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提升工程、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等建设目标任务但还存在购置资产未入固定资产虚列施工单位工程款等问题。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购置固定资产未入账管理156.45   

(二)虚列支出工程款和退田租金4 784.35万元

(三)资产闲置8.87万元

(四)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未整改

项目结余资金与银行存款余额不相符613.27

(五)区星云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提升工程-海门楼观测点工程于20219月开工,合同约定工期120天,截止审计日,项目尚未完工。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一是审计处理情况。针对上述问题,江川区审计局已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购置固定资产未入账管理156.45问题入账管理的处理;虚列支出工程款和退田租金4 784.35问题,作收回至区星云湖管理局账户管理,利息收入缴区级财政资产闲置8.87问题,作有补偿使用的资产实行专项管理,在单位财务会计报告中对相关信息进行充分披露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未整改问题项目结余资金与银行存款余额不相符613.27江城镇、前卫镇提高认识,及时安排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整改步骤和时间节点,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整改落到实处。

二是审计建议情况一是加强债券资金的监管使用,提高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及监管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星云湖管理局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整改(一)购置固定资产未入账管理156.45202339日根据区财政局回复《关于申请录入资产管理系统的函已入固定资产账;(二)虚列支出工程款退田租金4 784.35202311326日,收回三个乡镇街道的剩余退田及利息2671.96万元2023118日至38日,收回五家施工单位剩余工程款及利息279.67万元,以上收回的各项利息已上交区财政(三)资产闲置8.87完成整改,已开展活动和教育培训使用;(四)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未整改项目结余资金与银行存款余额不相符613.27目前江城镇政府前卫镇政府未整改。(五)江川区星云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提升工程-海门楼观测点工程于20219月开工,合同约定工期120天,截止审计日,项目尚未完工。已整改,江川区星云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提升工程-海门楼观测点工程已于202273日完工审计建议全部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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