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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川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来源:江川区审计局 时间:2023-10-25 08:44:58 点击率: 80打印 】【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玉溪市江川区审计局于20226月至9月,对江川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批复及完成情况

江川区2019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由江川区住建局、原大街街道办事处、玉溪星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玉溪星城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已改造完成小区87个,其中:江川区住建局4个小区,原大街街道办事处47个小区,玉溪星城公司36个小区。

    (二)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1.项目申报及审批情况

    2019-202186个老旧小区改造均以联审联批的方式进行审批,相关职能部门签定《江川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联合审批意见表》,出具了规划意见,并办理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招投标执行情况

    2019年项目,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实施方案编制、设计等采取询价方式,共签订各类合同16份;2020年项目,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直接委托方式确定施工单位,设计、监理等采取询价采购方式,共签订各类合同18份;2021年项目,纳入江川区城市更新-城市道路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一起实施。施工、监理经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和监理单位,其余8个合同均采用直接委托方式确定实施单位,该项目签订的主要合同有11份。各参建单位均已按合同签订内容完成了相关工作。

(三)投资绩效情况

江川区20192021年改造完成的87个老旧小区,基本实现了雨污分流,闸门、路灯、充电桩等公共基础设施,部分小区2022年又进行了连片改造,完善了基础、养老服务、文化体育、卫生等项目不足的问题。通过优化区内空间,完善小区功能,配齐公共服务设施,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居民满意度83.44%。但存在改造内容偏基础设施和文化体育设施,未配备养老服务、卫生等完善和提升类项目;未建立物业管理长效机制等不足。

   (四)项目资金收支情况

    1.资金筹集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2430日,2019-2021年江川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累计筹集项目资金16 590万元。支出7 972.9万元。账面结存8 617.1万元,其中:结存在区财政4 325.5万元,结存在玉溪星城公司4 291.6万元。

2.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制度的建立及其核算管理使用情况

江川区自2008年起,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商品房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维修资金制度,具体由区房管所负责资金的收存、核算管理和使用。

    20225月,江川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公有住房出售收入管理方案。会议决定,对2008年之前54家单位出售的公有住房,按照出售收入的20%计提住宅专项维修资金789.53万元,截至20228月,未发生支出。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方面

1.未严格按照批复内容实施,部分项目存在批大建小的问题;

2.批复内容变更未报批;

3.部分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期少于五日;

4.部分项目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少于二十日;

5.部分项目竣工结算不及时。

(二)项目资金筹集、核算管理使用方面

1.滞留中央预算内项目资金4325.5万元;

2.已售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不规范,同时未按规定盘活使用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一是审计处理情况。针对上述问题,玉溪市江川区审计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对未严格按照批复内容实施,部分项目存在批大建小的问题,整改责任单位:江川区住建局,星云、宁海街道办事处在今后的项目实施应当严格执行投资计划批复。同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批复内容变更未报批,星云街道办事处应当向原项目批复部门补充完善项目调整审批手续;部分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期少于五日,宁海街道办事处应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在今后的项目实施中加强监管,严格履行招投标时限要求;部分项目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少于二十日,宁海街道办事处应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在今后的项目实施中加强监管,严格履行招投标手续;部分项目竣工结算不及时,江川区住建局、星云街道办事处应当尽快完成竣工价款的结算;滞留中央预算内项目资金4325.5万元江川区财政局应当尽快将滞留的项目资金下达至各建设单位已售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不规范,以及未按规定盘活使用,鉴于江川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2年(第14期)已作出决定,将已售公有住房专项维修资金789.53万元上缴区财政局,统筹用于全区老旧小区改造等相关支出,本次审计不予处理。

    二是审计建议情况。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玉溪市江川区审计局建议:

    一是建设单位今后应强化项目前期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项目初步设计等环节工作,做到方案严谨、论证科学、实施可行。同时,应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对难于预见的变更事项,及时申报审批。

    二是建议建设单位在今后的项目实施中,应当把好各环节相关资料的编制关、审核关,杜绝此类问题。

    三是强化物业管理等长效机制,完善配套设施,使建成的小区设施,长期发挥作用,更好地惠及小区居民。此外,建议相关职能部门结合江川实际,制定出台专门的办法或具体的实施方案,建立老旧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以保障改造完毕的小区,后续维修有资金来源,从而减轻财政负担。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单位作了积极整改。未严格按照批复内容实施,部分项目存在批大建小的问题,江川区住建局,星云、宁海街道办事处分别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反思存在问题原因,并表示在今后的项目实施应当严格执行投资计划批复,严格依法办事;对批复内容变更未报批问题,星云街道办事处先后到区住建局、发改局作了对接,区发改局反馈意见为该项目已经建设完成,批复内容无法进行变更,因此该问题已无法完成整改部分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期少于五日;部分项目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少于二十日,宁海街道办事处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表示在今后的项目实施中加强监管,严格履行招投标手续;部分项目竣工结算不及时,江川区住建局、星云街道办事处,表示积极向区财政局反映,争取将项目资金尽快下拨,完成竣工价款的结算;滞留中央预算内项目资金4325.5万元截至2023314日,江川区财政局按照整改函要求,积极筹措资金,于20221117日下拨建设资金389.93万元,未下拨3935.57万元。主要原因是区级财政困难,“三保”压力大,收支矛盾突出。区财政局表示,下一步将盘活资产资源,积极组织收入,开源节流,逐步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保障到位。

对于审计建议,住建局、区财政局等单位已全部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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