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玉溪市江川区审计局于2024年3月至4月对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政府办)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区政府办设置综合股、秘书一股、秘书二股、政务公开和信息股、行政股、政策法规股、督查室、政府外事办公室8个内设机构。下设事业单位为江川区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人员编制数42人,实有人员37人。实有车辆1辆。区政府办2023年初批复预算788.48万元,2023年部门总收入789.19万元,总支出789.19万元。期末资产合计184.97万元,负债合计21.65万元,净资产合计163.32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科学 (二)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三)差旅费报销不规范 (四)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玉溪市江川区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预算编制不科学的问题,要求区政府办应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工作对接,认真研究和考量,科学编制预算;对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的问题,要求区政府办应加强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的学习,健全管理机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的相关程序和规定,确保采购政策执行到位;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区政府办应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的管理规定,落实公务出差审批流程;对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的问题,要求区政府办应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资产管理制度进行资产使用管理。 针对发现的问题,审计提出了应科学精准编制预算,严格控制接待费、会议费规模,确保“零增长”;应加强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政府办及时进行了整改:对预算编制不科学的问题,区政府办在今后的预算工作中,加强与财政局相关股室对接,结合本单位近几年支出情况认真研究,科学、精准编制预算;对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的问题,制定印发了《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对资产管理、配置、采购、验收、领用、处置、清查等作了明确规定,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的学习,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的相关程序和规定,确保采购政策执行到位;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执行《玉溪市江川区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玉江财字〔2020〕5号)相关规定,按照公务出差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做到无审批不出差,无审批不给予报销出差费用;对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及时出台了《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车辆管理制度》和《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对车辆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配置、采购、验收、领用、处置、清查等作了明确规定,并安排专人负责车辆及固定资产管理,细化了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了车辆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审计建议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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