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玉溪市江川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01月至04月,对玉溪市江川区红十字会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暨2021—2023年捐赠款物等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江川区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团体,属于区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2个职能部门,核定人员编制4人,2023年末实有人员4人。2023年部门总收入100.39万元,总支出100.3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6万元。 2021年至2023年区红十字会部门捐赠收入(包含资金及物资)分别为12.58万元、38.11万元和147.83万元;捐赠支出分别为11.48万元、40.61万元和119.42万元。截至2023年末捐赠结余40.5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红十字会2023年度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基本真实反映了预算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所提供的电子数据、会计资料、报表等基本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财务收支情况,捐赠款物管理基本规范,但仍存在未按捐款人意愿拨付定向捐款、违规使用捐赠资金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按捐款人意向拨付捐款2.00万元。 (二)违规使用捐赠资金0.38万元。 (三)捐赠资金监督管理不到位2.40万元。 (四)应缴未缴会费0.02万元。 (五)会员管理不到位。 (六)未建立捐赠财产管理制度。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玉溪市江川区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未按捐款人意向拨付捐款2.00万元的问题,要求区红十字按捐赠意向函约定及时向2名符合救助条件的大学生拨付捐款;对违规使用捐赠资金0.38万元的问题,要求区红十字会调整有关账目,归还原资金渠道;对捐赠资金监督管理不到位2.40万元的问题,要求区红十字今后加强对捐赠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对应缴未缴会费0.02万元的问题,要求区红十字按规定上缴玉溪市红十字会;对会员管理不到位问题,要求区红十字积极发展会员并做好会员管理相关工作;对未建立捐赠财产管理制度的问题,要求区红十字应当按规定建立捐赠财产管理相关制度。同时提出了以下三条审计建议:1.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及时对不适用、不完善的制度进行修订,建立捐赠财产管理和资金监管制度,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2.加强对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捐赠人意愿或者协议处分其接受的捐赠资金,并跟踪至最终受益人。3.积极发展红十字会员,加强会员会籍管理,通过应急救护知识培训大力宣扬红十字精神,增强人民群众入会的内生动力。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玉溪市江川区红十字高度重视,进行了整改:对未按捐款人意向拨付捐款2.00万元的问题,已按照捐赠人意愿拨付;对违规使用捐赠资金0.38万元问题,已进行了账务调整,归还原资金渠道;对捐赠资金监督管理不到位2.40万元问题,区红十字会承诺下一步加强对捐赠资金的监督管理;对应缴未缴会费0.02万元问题,已按规定上缴市红十字会;对会员管理不到位问题,整改期限内区红十字会已积极发展会员63人;对未建立捐赠财产管理制度问题,已制定了《玉溪市江川区红十字会捐赠资金管理制度》和《玉溪市江川区红十字会捐赠物资管理制度》。同时区红十字会积极采纳了审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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