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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镇劳动保障所服务承诺事项


来源:江川区人民政府网 时间:2008-11-26 03:58:41 点击率: 0打印 】【 关闭
江城镇劳动保障所服务承诺事项

一、农村养老保险办理
(一)参保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投保金;
(二)正常退保时,携带户口注销证明、养老保险缴费证和本人印章;
(三)领取养老金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养老保险缴费证及本人印章。
(四)办理时限:三天。
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理
(一)所需材料。玉溪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申请登记表;本人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失业证、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五分彩色照片一张。60周岁以上老年人需提供低收证明。
(二)办理时限。一个月。
三、异地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
(一)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退休证、资格认证表;
(二)办理时限:进行现场办理。
四、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
(一)申报对象
江城籍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就业特别困难对象,人员类别为:领取城镇低保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4050人员(计算年龄时间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具有法定赡养或抚养义务的困难单亲家庭;夫妻双方失业人员。
(二)所需材料
1、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及申领表;
2、灵活就业证明;
3、《就业优惠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的缴费凭证原件;
5、低保证、困难单亲家庭证明、结婚证复印件;
6、建设银行江川支行存折及复印件。
(三)办理时限。现场办理。
五、《再就业优惠证》办理
(一)申领资格
1、仍在再就业服务中心,或协议期满出中心但未解除劳动关系,且仍未再就业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
2、仍处于失业的原国有企业人员;
3、关闭破产的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
4、正在享受城市最低社会保障,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人员。
(二)办理程序
1、填写《再就业优惠证》申请表;
2、资格审查;
3、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三)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5分彩色照片3张;
4、关闭破产的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5、正在享受城市最低社会保障,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人员,需提供《低保证》原件几复印件2份。
(三)办理时间
3天内办理完毕,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江川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江川县江城镇 发布人:江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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