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汛期安全工作,防范和应对汛期自然灾害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以水库、坝塘、地质灾害等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强汛前安全大检查重要性的认识
据气象分析预测,今年我县降雨为历年平均水平,即可能有850毫米左右的降雨量,预计在雨季集中的6―8月每月有200多毫米的雨量,下单点暴雨的机率增加。同时由于近几年持续干旱,辖区内的许多库塘旱损严重,安全问题不容忽视,今年的防汛工作形势更加严峻,任务更加艰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汛期强降雨、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性的紧迫性,切实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抓实抓好。各村(居)委会、镇属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早发动、早准备,确保汛期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严防灾害性极端气候引发的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检查范围
重点加强对水库、坝塘、河道、地质灾害监测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检查。
三、检查内容及时间安排
各村(居)委会、镇属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对水利设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提前做好防汛抢险各项准备工作。
1、水利设施:重点检查水库、坝塘是否超计划蓄水;值守人员是否做好水位等各项观测记录;内外坝坡是否有空陷,是否凸起滑坡、渗漏,是否有白蚁;涵洞是否漏水,闸门是否正常;库坝溢洪道及河道、沟渠内是否有杂物、是否阻塞等。
检查及清淤除障时间:2012年5月31日前。
2、非煤矿山:重点检查矿区(排土场)是否渗漏、积水,排水系统、截水沟是否畅通,边坡是否稳定,堆放矿石、废石场所是否避开洪流方向。
检查及整改落实时间:2012年5月29日―6月10日。
3、危险化学品:检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关键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防雷防静电设施检测情况,对易分解出易燃、有毒气体的原材料和产品,特别是易产生硫化氢气体的重点要害环节,要采取严格的防水、防潮等安全防范措施。
检查及整改落实时间:2012年5月29日―6月10日。
4、烟花爆竹:重点检查工厂、库房周围边坡安全情况,生产场所避雷设施是否按时检测。
检查及整改落实时间:2012年5月29日―6月10日。
5、建筑施工:重点检查基坑、管沟和支护安全状况,塔吊、物料提升机、脚手架的安全状况,临时用电设施的防水防触电装置等。
检查及整改落实时间:2012年5月29日―6月10日。
6、道路交通:重点加强对漫水路(桥)、边坡塌方、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的巡查,严禁车辆冒险通行,严厉查处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货运车辆违法载人、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检查及整改落实时间:2012年5月29日―6月10日。
7、地质灾害:重点检查8个地质监测点监测人员就位情况,监测点警示牌、警示标语完好情况,周边群众避险知识掌握情况等。
检查及整改落实时间:2012年5月29日―6月10日。
8、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水上交通、农业机械等行业领域:各部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以及影响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定各自检查的重点,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检查及整改落实时间:2012年5月29日―6月10日。
四、职责分工
(一)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商贸行业、特种设备安全,由副镇长宋平华负责,责任单位:农经中心。
(二)水库、坝塘、河道、沟渠,农业机械安全和乡村公路危险路段排查,由党委委员、副镇长刘世培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责任单位为农业中心水管组、农技组、交通管理所。
(三)地质灾害安全,由党委副书记李江润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责任单位为国土分局。
(四)建筑施工安全,由党委副书记李江润负责,具体责任单位为经济发展办。
(五)道路交通安全,由副镇长张平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责任单位为江城交警中队。
(六)人员密集场所、水上交通安全,由党委副书记李自平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责任单位为综治办、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
(七)各村(居)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河道清淤除障和汛前水库、坝塘、地质灾害等安全检查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居)委会、镇属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此次安全大检查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分析研究,明确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人员、检查方法并认真组织实施。分管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参与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全面检查,落实整改。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谁检查、谁负责”原则,开展全方位、全覆盖、拉网式安全大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在检查中坚持“四不放过”:不放过任何一个单位,不放过任何一个企业,不放过任何一个隐患,不放过任何一个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制定应急预案,明确整改时期,落实整改责任、资金、保障措施,加强整改过程监管,派专人负责,确保整改期间不出事故。
(三)落实值班制度。汛期是洪涝、地质灾害、非煤矿山等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各单位要加大值班值守和巡查力度,落实应急预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援和妥善处置,并按程序按时如实上报。
水利设施安全检查及清淤除障工作情况于2012年6月1前书面报镇安委办和镇农业中心水管组,其它行业领域检查、落实情况于6月11日报镇安委办。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江川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江川县江城镇 发布人:江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