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江川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20年)》,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12年地质灾害情况
(一)地质灾害主要影响因素
降雨是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影响因素。据江川县气象局气候分析,全县2012年降雨量为496.8毫米左右,比历史偏少352(-42%)毫米,比2010年偏少191.0毫米(-28%),创江川县1958年有气象记录以来的历史同期最少记录(1969年为591.1毫米),是玉溪市同期降水量最少的县(区),同时也是云南省同期降水量较少的县份之一。降水季节分布特点:冬季较多,春季略偏少,夏、秋两季特少。局部地区强对流天气突出,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匀,大雨、暴雨和局部强降雨是诱发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因素。从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来分析,所发生的地质灾害与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匀、多单点性大雨暴雨天气、洪涝灾害发生时间相吻合。
(二)地质灾害简况
2012年江城镇共发生小型地质灾害1起,直接经济损失0.3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012年6 月21日8:30时, 海门三组监测点发生小型崩塌,崩塌石方约14立方,直接经济损失约3500元,无人员伤亡。
二、2012年地质灾害预测检验
江城镇2012年地质灾害实际情况与《2012年江城镇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预测结果基本相符。从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来分析,多发生在6、7、8月份,所发生的地质灾害与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匀、多单点性大雨、暴雨天气发生时间相吻合,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与《2012年江城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划定的重点危险区相符。
2012年降雨量偏少,地质灾害活动的强度、频度较轻。由于镇政府和各村(社区)居委会的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积极、主动采取防灾避灾措施,建立和完善了县、镇、村、组四级群测群防网络和预警预报体系,防范措施到位,使2012 年地质灾害没有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三、2013年地质灾害预测
(一)2013年降雨量趋势预测
据江川县气象局2013年气候趋势预测资料,2013年降雨量预计为830毫米左右,比2012年多221.3毫米,降水属略偏少年景。1-4月降水略偏少,5月雨季开始比正常略早,雨量略偏多,月雨量约100毫米,比历年同期偏多14%左右;主汛期在6-8月,总降雨量为510毫米左右;降水高峰期出现在7-8月,单点大雨、暴雨及局部洪涝灾害较近3年偏重;预计9-10月降水正常至略偏少,降水总量在150毫米左右,三秋期间有5-7天左右秋季连阴雨天气出现,雨季结束期正常至略偏早,于10月上旬至中旬初结束。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匀,大雨、暴雨和局部地区强降雨是诱发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因素。
(二)地震与地质灾害关系
从江城镇历史地震资料和地质灾害史来分析对比,历史上江城镇无地震―地质灾害链的事件发生。但考虑到江城镇所处质构造位的特殊性,小江断裂带为地震多发带,将来发生地震―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还存在。根据省、市地震局资料,结合江城镇地质灾害史分析,2013年江城镇发生地震―地质灾害链的可能性不大。
(三)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预测
江城镇域内地貌为湖盆地貌和湖盆周围中低山地貌。湖盆内地形平缓,中低山地貌区水系发育,地形破碎。水系为源头地区上游支流,径流长度短、水流急。大小水系均汇入抚仙湖和星云湖内,属珠江流域南盆江水系。镇域内地质构造相对简单,但新构造运动强烈,微地貌再造活跃;公路建设、水利建设、矿产资源开发等人类工程活动强烈。这些均为地质灾害的形成提供了基础条件,在暴雨作用下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极大。
从江城地质灾害发育特征、现状、灾害隐患点的稳定性、发展趋势,结合气象资料分析预测,总的来看,2013年有加剧的可能,危险性较大。灾害高发期为6、7、8月,活动范围和强度可能较2012年有所扩大和加强,灾害高发区主要是蔡家庄――烂泥箐――芹菜塘一带,太子寺一带,海门――隔河一带。(见活动趋势预测图)
1、预测的主要依据
(1)江城镇地质灾害发育现状
(2)江城镇2012年地质灾害活动情况
(3)2013年江川县降雨量趋势预测
(4)县地震局2012年地震趋势分析资料
2、重点危险区预测(各危险区危险性较大的灾害点祥见附表)
(1)上茅草湾――蔡家庄――烂泥箐――芹菜塘危险区
本区位于茶尔山水库西侧山区,为坚硬岩组分布区,断裂构造发育,岩石破碎。水系发育,地形坡度大,斜坡上风化层厚度大。矿产资源丰富,采矿活动剥离废石土量很大,在暴雨激发下易产生土体滑坡、泥石流、斜坡开裂变形等地质灾害。危害对象为村庄和水利工程设施。危险性较大的灾害隐患点有江城镇白家营村委会白玉寨滑坡、蔡家庄不稳定斜坡、烂泥箐滑坡、白家营不稳定斜坡,陈家湾村委会上茅草湾滑坡,江川天湖公司清水沟磷矿排土场和祁家营村委会芹菜塘滑坡。
(2)太子寺危险区
本区断裂构造发育,岩石破碎,山高坡陡,水系发育,地形坡度大,斜坡上风化程度高,在暴雨作用下,易产生滑坡、崩塌和泥石流。危险性较大的有江城镇云岩村委会太子寺滑坡。
(3)海门――隔河危险区
本区地处抚仙湖与星云湖交汇地带,地质为炭酸钙,小江断裂带比较强烈,地质环境脆弱,公路建设工程活动强烈,在降雨激发下易产生崩塌,危害对象为村庄、公路。危险性较大的灾害隐患点有江城镇海门村委会的海门三组危岩体崩塌。
3、矿山地质灾害预测
江城镇磷矿资源丰富,开采强度大,点多面广,采石场也较多。矿山环境地质问题突出,采矿活动破坏了原始斜坡结构,大量的废石土堆体,在降雨的作用下,很容易产生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主要危险矿区有清水沟磷矿排土场滑坡,云岩磷矿排土场滑坡,晋宁君山磷矿排土场滑坡。这些地质灾害不仅对矿山的安全生产构成威胁,而且还威胁到矿山附近村庄的安全。
4、旅游风景名胜区地质灾害预测
江城镇旅游资料丰富,有较多的风景名胜点。据了解,2012年,各旅游景区、景点未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预测2013年也不会发生较大地质灾害,但由于各景点游客流量较大,再加之景区各种配套设施的建设,给各景区的生态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在汛期到来时,要加强对各景区、景点的巡查,发现险情,即时报告有关部门。
5、重大工程建设场地址灾害预测
江城镇建设的抚仙湖环湖路、林大福建设项目、仙湖锦绣等项目,将不同程度地改变山体斜坡的原始状态,形成较多的人工切坡,在降雨作用下可能诱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6、公路地质灾害预测
(1)澄川二级公路大石洞处崩塌地质灾害、威胁不大;
(2)海门公路滑坡、崩塌存在隐患;
(3)晋思公路桐关段泥石流、山体滑坡、但不存在危险。
四、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对策
2013年地质灾害防灾防治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切实贯彻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抓住重点危险区域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巡查、监测、预报和预警,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制度,健全和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预报成功率,加大山区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普及,提高全民防灾、避灾和减灾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此,应切实做好如下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防治地质灾害的法规、政策和工作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处理好发展与地质灾害防治的关系,及时周密布置全年防灾工作,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加强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健全防灾减灾指挥机构,对地质灾害进行统一指挥、调度及协调工作。
(二)继续深入做好法律法规、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工作,增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汛期到来之前,对群测人员进行一次培训。
(三)完善和加强村组群测群防网络,从而更好地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监测预警作用,进行地质灾害管理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对危险性较大的灾害隐患点设专人进行监测,对危险性一般的灾害隐患点设专人进行巡查。认真落实“五项”工作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任务落实。
(四)加强与气象、地震、水利部门的联系,互相协作,搞好防灾减灾工作。
(五)重点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巡查、监测制度,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和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制度。
(六)鉴于江城镇磷矿开采点多,引发的矿山环境地质问题较多,国土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督促矿山企业制定和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及措施,要落实专人做好地质灾害点的巡查、监测及地质灾害的治理工作。
(七)今年除做好已知隐患点的群测群防工作外,还要侧重调查位于陡坡下河沟口旁的居民聚居地的安全,对存在危险的居民点,尽快调查并及时纳入群测群防监测网络,提前预防。
五、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
1、国土部门要加强群测群防工作,建立村、组监测点的群测群防网络系统,认真搞好地质灾害防灾知识宣传培训,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查工作,认真落实地质灾害“五项工作制度”,做好监测预防和突发性地质灾害点应急调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
2、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存在地质灾害险情的学校和村小学生进行防灾知识教育,制定单个学校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城建部门要加强对建设项目和建设单位的管理与监督,防止建设过程中引发地质灾害,对出现的险情要及时采取措施,及时治理,保障项目和周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交通部门要组织开展公路沿线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公路沿线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建立公路沿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系统,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安全措施,做好公路沿线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
5、旅游部门要组织开展各旅游区(点)地质灾害调查,编制旅游区(点)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建立旅游区(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系统,加强对辖区内从事旅游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和从业人员防灾知识的培训,加强对旅游者防灾知识的宣传。
6、水利部门要加强对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的管理与监督,防止建设过程中引发地质灾害,对出现的险情要及时采取措施,及时治理;加强主要水利工程设施区的监测,及时预报,保障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7、气象部门做好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测预报及预警信息的发布,将气象预测预报及预警资料及时通报各有关部门。
六、加强群测群防工作,建立镇、村、组及监测点的四级群测群防网络系统。镇、村、组及各级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
七、矿山主管部门和国土部门要加强对矿山企业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督促矿山企业落实矿山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和治理措施。
八、村、组两级要安排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确保地质灾害及其隐患得到及时监测、预报、调查,确保群测群防网络系统的建立和运行,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江川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江川县江城镇 发布人:江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