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玉溪市江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21期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食用农产品。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 明示的产品标准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镉(以Cd计)、噻虫胺、恩诺沙星、地西泮等食品中污染物、农药残留量指标。本次公告抽检不合格样品1批次。 不合格样品涉及的被抽样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江川区江艳水果店经营的橙子,不合格项目丙溴磷,检验结果0.39mg/kg,标准值 ≤0.2mg/kg。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1批次不合格产品,玉溪市江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令经营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并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附件:不合格样品信息表第21期 玉溪市江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4日
不合格样品信息表第21期.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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