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烟站:
我镇2009年的烤烟生产,在全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克服了统一品种纯度、抓面积落实、抗旱移栽、中耕管理等环节中的诸多困难和问题,目前,大田生长平衡、长势良好。为巩固和发展好这一来之不易的成果,扎实抓好烘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今年,要针对我镇在烤烟烘烤环节上存在的各种问题,切实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解决,真正做到成熟采摘、科学烘烤,达到提质增效的目的,确保烟农增产、增收。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2009年烤烟成熟采摘、科学烘烤管理规定,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坚持成熟采烤,杜绝抢青采烤
1、坚持标准,做到成熟采摘,杜绝抢青采烤;
2、严格执行烤房开烤审批制度,即:每1座烤房开烤每1炉烟都必须按程序组织上报审批,待同意开烤以后方可开烤。
组织上报审批的程序为:
①农户根据田间烟叶成熟情况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开烤申请;
②村民小组接到申请后,要深入田间查看,可以开烤的,签署意见后上报村委会审批,若不可以开烤的,要坚决给予制止;
③村委会总支书记、主任,镇联系领导,镇下村组干部及各村的烤烟辅导员根据村民小组的意见,到田间查看后,决定是否同意开烤,并将意见签署在烤房开烤审批表上,回复给各上报单位。签署意见栏里相关责任人要签字;
④已同意开烤的审批表,要送达各烤房点备查;
⑤在烤房开烤审批过程中,由镇联系各村工作的领导和各村党总支书记负总责。
3、各村委会、村民小组在同意开烤后,要注意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①严格把关,杜绝抢青采烤、少批多烤的现象出现;
②做好烤前(即采烟、编烟、装烟)的各项管理工作;
③做好烤中,即科学烘烤的各项管理工作;
④做好烤后,即开展“一炉一评定”及再次开烤审批工作。
4、各村委会的每一座烤房要明确具体的责任人(镇、村、组干部、烤烟辅导员)负责烤房开烤审批、督促按青烟收费以及搞好杜绝抢青采烤和“一炉一评定”的工作。大田养成熟度的把关按“大春栽插计划表”已明确的责任人进行分片负责。
5、各村委会必须以组为单位对全部烤房进行编号管理。
6、各村委会审批同意开烤烤房的情况,要求每天上午8:00――9:00电话上报镇综合办公室。
二、坚持按青烟收费,杜绝超杆重、超容量装烟
1、秤量到杆,严格控制编杆重量,每杆8―10千克,超重的不允许装进烤房烘烤;
2、不超容量装烟。小型烤房150杆以内,中型烤房150―200杆,大型烤房200―300杆;
3、严格实行分类编烟和装烟,提高烘烤质量;
4、各村集体烤房烘烤师傅必须由村组干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推荐产生,并报烟站把关。烘烤师傅的误工补贴标准村组确定后必须报镇政府核准方可发放。
5、严格按青烟杆重收取费用。各村的集体烤房必须配备大板秤,私人烤房由各家自备小秤。烘烤费的收取标准由各村研究确定,但全村必须统一标准;
6、已同意开烤的烤房在整个编烟、装烟过程中,相关责任人必须到现场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否则,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坚持严格管理、科学烘烤
科学烘烤及管理实行100分考评,得分91分以上的为好;80―90分的为中;70―79分的为差。其考评结果作为烤烟生产其中一个环节的考核情况,纳入镇烤烟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范围进行考核。
1、各村委会必须成立由总支书记或主任任组长的烤烟烘烤领导小组,并有专职人员开展工作,有烘烤管理办法、有检查、有记录,记10分;无管理考核办法扣5分;无记录依据扣5分。
2、对烘烤人员实行报酬与质量挂钩,一炉一评定,并有评定记录记10分。未开展一炉一评定的扣5分;无评定记录的扣5分。
3、在烘烤期间,村委会必须有专人值班,烘烤人员不能脱岗,不赌博,不酗酒记10分。无人值班扣5分,发现脱岗或赌博、酗酒的扣5分,扣完为止。
4、坚持“三表一计”烘烤记10分,发现一个烤房不坚持“三表一计”烘烤不计此项分。
5、烘烤期间有辅导员巡回辅导记10分,收购期间烘烤未结束无人指导不记分。
6、集体烤房不承包记10分。承包一座扣1分,扣完此项得分为止。
7、不烤坏烟叶、不烧烤房记10分。烤坏一炉烟扣2分,扣完为止;每烧一座烤房扣5分,烧了烤房不报告,一经发现不记此项分。
8、坚持成熟采烤记10分。发现有抢青采烤的,一次扣5分。以村组为单位,发现8月20日前就有烤完烟叶的,不记此项分。
9、编杆不超重(8―10千克/杆),装烟不超量(小型150杆以内,中型150―200杆,大型200―300杆)记10分,发现一炉编杆超重或超容量的扣5分。
10、各村委会必须秤青烟杆重收取烤费记5分,发现有秤干烟杆重收取烤费的,不记此项分。
11、准确及时报送有关报表数据,工作结束有总结记5分。不及时、有误差每次扣1分。
四、奖惩规定
若在整个烘烤期间抓工作落实到位,工作成效明显的村组,镇党委、政府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一定的奖励。各村委会以组为单位烤房开烤前三炉未出现违规现象的,对各村党总支书记、主任、支部书记、组长每人给予200元奖励。
若发现各村存在违规现象,镇党委、政府将给予严肃的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每次不低于50元的经济处罚。在整个烤烟采烤过程中,若抢青采烤超过10炉的村委会、村民小组,不得参加年终的各项先进评选。各村委会以组为单位烤房开烤前三炉出现违规现象的,对各村党总支书记、主任、支部书记、组长每人每次给予100元的经济处罚。
五、组织领导
镇烤烟领导小组派专人组成督查组到各村督查烤烟成熟采摘、科学烘烤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负责督查庄子、前卫、后卫、渔村村委会。
组 长:胡正鸿(副镇长)
组 员:王牙明 刘文彬
第二组:负责督查石河、杨家咀、业家山村委会。
组 长:李江华(副镇长)
副组长:贾云华(烟站站长)
组 员:杨汉田 施家敏
第三组:负责督查柏池古、赵官、小街、周官村委会。
组 长:郑光辉(武装部长)
副组长:杨天华(烟站副站长)
组 员:杭应贵 刘洪波
六、本管理规定由镇烤烟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及督促、协调、考核等事宜。
附件:烤房开烤审批表
二OO九年七月六日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江川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江川县前卫镇 发布人: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