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川县城镇居民家庭收支统计调查分析
据城镇住户统计调查年报结果显示,2013年全县城镇居民家庭年人均总收入达到了26900元,比2012增加2459元,增长10.1%;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3967元,增加2869元,增长13.6%,剔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9%。全县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达到13048元,比2012年增加1365元,增长11.7%,其中,人均食品消费支出4446元,增加333元,增长8.1%,对消费支出增长的贡献率为24.4%,2013年全县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5.2%,比2012年的 34.1%提高1.1个百分点。
一、收支主要特点
(一)城镇居民家庭收入主要特点
1、工资性收入保持平稳增长,占全部收入的主体地位,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起到较大的拉动作用。2013年,我县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各项惠民政策和措施,在非常艰难的条件下,县财政努力筹措各种配套资金,进一步加大民生投入,增加就业岗位,积极引导城镇就业,在确保单位职工工资随工资年限增加等自然调整的基础上,继续提高机关事业在职人员津补贴、连续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有效实现了工资性收入的平稳增长。调查表明,全年全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工资性收入达到21068元,比2012年增加1394元,增长7.1%。工资性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80.5%,对总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56.7%。工资增长依然是带动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主体要素。
2、城镇居民家庭经营状况良好,经营净收入增长较快,是总收入增长的又一重要原因。随着政府对个体私营经济扶持力度的加大及服务业发展的持续推进,居民创业环境日益改善,创业机会增多,家庭经营环境逐步改善,经营状况良好,经营净收入持续增加。全年全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经营性净收入为2587元,比2012年增加1209元,增长87.8%,占总收入的5.6%,对总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49.2%,经营收入的较快增长是今年总收入增长的又一重要原因。
3、家庭财产性收入强劲增长。2013年全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财产性收入241元,比2012年增加157元,增长188.8%,占总收入的0.3%,对总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6.4%。其中,增长最快的一是股息与红利收入,增加25元;二是居民出租房租金收入,增加154元,均比2012年增长2.1倍。
(二)居民家庭消费支出呈现新特点
2013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达到13048元,比2012年增加1365元,增长11.7%,居民家庭消费支出呈现下列新特点:
1、食品类消费支出平稳增长。2013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食品消费支出4446元,增长8.1%,对消费支出的贡献率为24.4%。受消费物价上涨影响,肉禽蛋水产品类、糖烟酒饮料类、干鲜瓜果类、糕点、其他食品的消费支出增加多,增长快,分别比2012年消费增加支出309元、144元、21元、147元和21元,分别增长32.29%、35.50%、5.05%、105.5%、和98.16%。
2、支出增长较快的是:
(1)购买黄金饰品费用支出呈现过热态势,支出增长最猛。2013年,全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其他商品及服务支出609元,增加320元,增长110.6%,对消费支出的贡献率为23.4%。主要是受国际金价下降影响,居民购买金银饰品费用支出呈现过热态势,家庭人均消费金银珠宝饰品支出达到269元,比2012年增加 211元,增长366.5%。
(2)教育文化娱乐及服务消费支出增加明显,增长较快。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庭教育投资观念不断加强,对子女和自身的成长学习教育更为重视,支出费用逐年提高。2013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1995元,比2012年增加554元,增长38.4%,对消费支出增长的贡献率为40.6%。
(3)居住类消费增长依然保持较快增长。2013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居住支出869元,比2012年增加245元,增长39.2%,对消费支出增长的贡献率为17.9%。
(4)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增长加快。2013年,我县城镇居民在更换家具、家庭设备、床上用品的购买支出方面增长明显加快,人均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类支出841元,比2012年增加231元,增长37.9%,对消费支出增长的贡献率为16.9%。
3、医疗保健、交通通信类支出增长放缓,保持基本稳定。一是受医疗保险等惠民政策影响,居民生病住院报销率提高,老百姓切身感受医疗保险带来的实惠,全县城镇居民医疗保健支出1044元,比2012年增加28元,增长2.7%,对消费支出增长贡献率为2.0%。二是人均交通通信支出1823元,比2012年仅增加2元,增长0.1%。
4、衣着支出下降。城镇居民各个层次人群衣着服饰购买都更加理性化,网络平台购物的方便、优惠,吸引了很多年轻人的目光,通过网络购物代替了许多的实体购物。2013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衣着支出1420元,比2012年减少347元,下降19.6%,相反,通过互联网购买商品或服务支出311元,增加143元,增长84.6%。
二、建议
1、坚持重视民生,进一步完善最低保障制度。加大帮困扶贫力度,深入调查了解市场消费物价上涨给低收入群众生活带来的生活压力,不断研究和采取相应措施,适当提高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积极争取国家、省和市级低保资金,足额发放各种困难补助,切实保障低收入家庭和困难职工家庭的生活,缓解生活压力,确保社会稳定。
2、拓宽增收渠道,增加居民收入。就业保障管理部门积极引导全社会转变就业观念,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再就业培训,多层次地开发就业岗位,积极扩大再就业,安置更多的城镇待业人员就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积极鼓励和支持私营个体经济的发展,扶持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促进我县城镇居民多渠道拓宽收入途径,努力提高城镇居民经营性收入,促进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的平稳较快增长。
3、加快城镇经济发展,稳步增加职工工资是增加城镇居民收入的根本。只有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争先进位,增加我县经济总量和经济实力,才能有效增加城镇居民务工工资,促进工资性收入的较快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