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我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267元,同比增长8.9%,呈现平稳增长态势。 一、收入结构及基本情况 从可支配收入结构上来看,工资性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2.6%,仍然是可支配收入构成的主体。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分别占可支配收入的13.9%、7.6%和5.8%。 (一)工资性收入平稳增长,占据收入主导地位 前三季度,我区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8339元,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72.6%,同比增长7.4%,对可支配收入的贡献率达61.0%,拉动增收5.4个百分点,是江川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和增收动力。近年来,江川区以缩小工资收入差距为目标,更加注重健全分配机制,推进工资制度改革,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同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人员工资有了一定的提升,使得工资性收入保持平稳增长。 (二)经营净收入是城镇居民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 调查显示,前三季度江川区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3522元,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3.9%,同比增长9.4%,对可支配收入的贡献率为14.7%,拉动增收1.3个百分点。占可支配收入比重在四项构成中位居第二位,是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伴随经济形势的多元化,居民的增收途径不断增宽,自主经营的居民不断增多,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营净收入的增长。 (三)财产净收入快速增长 前三季度人均财产净收入1929元,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6%,同比增长5.1%,对可支配收入的贡献率为4.6%,拉动增收0.4个百分点。其中人均红利收入111元,同比增长167.6%,对城镇居民财产净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117.5%;出租房屋财产性净收入85.4元,同比增长17.7%,对城镇居民财产净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3.6%;房屋虚拟租金收入1680元,同比增长5.5%,对城镇居民财产净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93.2%。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主要来自于房屋租金、利息红利等金融理财收入。一方面房屋租赁市场租金收入逐年提高;另一方面,投资渠道有所拓宽,网络金融、基金等更多高收益理财方式供城镇居民家庭选择。在很大程度上确保了城镇居民获得的财产性收入快速增长。 (四)转移净收入增长38.1%。由于我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步伐加快,保障机制逐步完善,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达1477元,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总收入的5.8%,同比增长38.1%,增长较快,增幅居四大收入之首,对可支配收入的贡献率为19.7%,拉动增收1.8个百分点。各级政府积极落实国家各项政策,完善老龄和离退休群体各项补贴制度,提高老年人群收入水平,养老金或离退休金逐年提高,前三季度养老金或离退休金2493元,同比增长6.2%,对城镇居民转移净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35.5%。 二、促进城镇居民增收的建议 (一)继续实施惠民生举措,有效提高居民收入。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有关部门应继续大力实施惠民生举措,积极创造就业机会,提高城镇居民就业人数;激发市场活力,鼓励居民自主创业,并且从政策上给予有力的支持,有效提高居民收入。 (二)拓宽居民投资理财渠道,促进财产净收入的增长。随着经济发展,城镇居民的财产积累不断增加。要积极拓宽居民投资理财渠道,提高居民理财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居民财产净收入的增长,从而带动居民收入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