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大力弘扬统计法治精神,确保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2017年12月29日,江川区统计局组织全区规模以上工业统计人员学习《统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培训会上分管副局长详细解读了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统计法律法规及其保密的相关规定,并要求不得自行修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及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不得侵犯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不得非法干预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统计资料,不得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同时强调企业统计人员必须如实报送统计资料,准确、及时完成统计工作任务,并对所报送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统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 同时,培训会上对保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强化宣传教育,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保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保密规定;二是强化保密意识,掌握岗位保密范围,明确所负责工作的保密责任;三是强化工作管理,不使用涉密计算机上互联网,不在上互联网的计算机内存储涉密信息,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四是对于收集到的第一手调查资料及其所上报的数据,必须遵守保密规定,未经允许不得公开。 通过培训,企业统计人员对统计法知识有了深刻了解,保密意识也有所提高,统计基础进一步得到夯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