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川区党委、政府全力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推动就业创业,城镇居民增收入稳步增长。 2017年,全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保持平稳增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393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8%,增速在全市县区中第1位,增长速度比全市高0.4个百分点,高出全省0.5个百分点,高出全国0.5个百分点。从可支配收入结构上来看,工资性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3.6%,仍然是可支配收入构成的主体。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分别占可支配收入的14.2%、7.6%和4.6%。 城镇居民收入呈现以下特点 : 一、工资性收入平稳增长,占据收入主导地位 2017年,我区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工资性收入为24984元,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73.6%,同比增长9.2%,对可支配收入的贡献率为77.0%,拉动增收6.78个百分点,是江川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和增收动力。近年来,江川区以缩小工资收入差距为目标,更加注重健全分配机制,推进工资制度改革,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同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人员工资有了一定的提升,使得工资性收入保持平稳增长。 二、经营净收入是城镇居民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 调查显示,2017年江川区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4820元,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4.2%,同比增长9.7%,对可支配收入的贡献率为15.5%,拉动增收1.37个百分点。占可支配收入比重在四项构成中位居第二位,是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伴随经济形势的多元化,居民的增收途径不断增宽,自主经营的居民不断增多,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营净收入的增长。 三、财产净收入增长3.6% 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主要来自于房屋租金、利息红利等金融理财收入。一方面房屋租赁市场租金收入逐年提高;另一方面,投资渠道有所拓宽,网络金融、基金等更多高收益理财方式供城镇居民家庭选择。2017年人均财产净收入2574元,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6%,同比增长3.6%,对可支配收入的贡献率为3.2%,拉动增收0.29个百分点。其中人均红利收入261元,同比增长129.3%,对城镇居民财产净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204%;出租房屋财产性净收入220元,同比增长9.4%,对城镇居民财产净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21.3%;房屋虚拟租金收入2165元,同比增长4.5%,对城镇居民财产净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04.5%。 四、转移净收入增长8.1%。由于我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步伐加快,保障机制逐步完善,及各级政府积极落实国家各项政策,完善老龄和离退休群体各项补贴制度,提高老年人群收入水平,养老金或离退休金逐年提高, 2017年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达1557元,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总收入的4.6%,同比增长8.1%,对可支配收入的贡献率为4.2 %,拉动可支配收入增0.2个百分点。其中2017年养老金或离退休金3455元,同比增长9.2%,对城镇居民转移性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