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江川区人民政府!
今天是:
   

谋划在先 着重部署 切实做好江川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来源:江川区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8-04-23 14:49:19 点击率: 52打印 】【 关闭

近日,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玉江政发[2018]号)文件,对江川区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大街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全区已成立以常务副局长张文彬为组长的玉溪市江川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组织好本地的普查实施工作,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通知》指出,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将全面调查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5366”总体思路,持续稳步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通知》强调,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我区各地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要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精心组织,优化方式,创新手段,扎实做好普查组织实施工作。要密切协作联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能,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合力做好普查工作。要把握关键环节,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宣传动员、单位清查、普查登记、质量控制、资料开发等工作。

《通知》强调要依法规范普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对于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承担泄密责任。各级纪检、监察和统计机构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依法依规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可信。

  • 主办: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     承办: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877—8011091
    网站标识码:5304210001   网站地图
    备案号:滇ICP备05004768号-1 滇公网安备:53042102000006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877-2077670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