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关于2021年一季度云南省分县(市)城乡居民收入结果的通报显示:2021年一季度,江川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976元,比上年同期增12.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650元,比上年同期增20.1%。
1、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21年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976元。其中,工资性收入8870.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9%,占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74.1%,工资性收入对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贡献最大;经营净收入1318.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占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11%;财产净收入987.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3%,占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8.2%;转移净收入800.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6%,占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6.7%。 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21年一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650元。其中,工资性收入117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1%,占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25.3%;经营净收入3185.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7%,占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68.5%,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不仅是农村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支撑;财产性净收入145.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占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3.1%;转移净收入143.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8%,占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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