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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2025年第一批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招聘到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岗位的通告


来源:玉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时间:2025-06-27 10:59:20 点击率: 0打印 】【 关闭

       根据《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和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玉溪市2025年第一批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岗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玉溪市2025年第一批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以安置地的县(市、区)为范围(市级单位定向招聘原则上在玉溪市中心城区范围内),采取考核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玉溪市2025年第一批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公开招聘到事业单位管理岗位30个、专业技术岗位2个,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玉溪市2025年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招聘到事业单位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表》。

       三、招聘范围

  面向玉溪市2025年第一批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公开招聘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条件人员。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与所报考单位相关人员存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回避规定》的回避情形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26日8:30—6月30日18:00

  2.报名地点:报名人员到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局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玉溪市2025年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招聘到事业单位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学历证书或学历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获奖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一张。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备查,提交一份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接收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考核,学历认定按人事档案专审要求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五、开考比例

  接收单位依据通过资格审核的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划定面试范围(若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数,则按照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组织),向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发出面试通知并组织面试。出现应聘人员考核成绩相同时,当首位及中位并列时,按比例人数进入面试;当末位并列时,末位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六、招聘程序

  (一)考核。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服现役表现量化评分情况进行复核,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定后将作为考核成绩向接收单位书面通报。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待安置期间被执法机关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参照《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服现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减扣相应服现役表现量化得分。

  (二)面试。招聘面试由接收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县级管理岗位招聘面试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面试测评由接收单位主管部门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组织开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

  (三)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考核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核、面试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出现并列,顺延小数位确定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仍然相同,根据考核成绩确定排序;考核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排名并列。

  (四)确定拟聘人选。接收单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人选,排名并列的经接收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全程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五)公示。接收单位需采取适当方式对确定拟聘人选的相关情况公示5个工作日。按照有关规定,公示期间存在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递补。因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或者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接收单位可以从本岗位经过考核、面试后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重新确定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批准。

  (七)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后纳入单位编制内人员管理,按国家和云南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待遇。

        七、其他事项

  (一)纪律监督。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监督电话: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安置就业科      0877-2770695

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0877-2076981

      (二)报名咨询电话。

       红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0877-2771961

       江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0877-6186778

       澄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0877-6767166

       峨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0877-4066571

       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0877-5016366

       通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0877-3029173

       新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0877-7770328

       易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0877-6166719

       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0877-6095611

       附件:

1.玉溪市2025年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招聘到事业单位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表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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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玉溪市2025年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招聘到事业单位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报名

及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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