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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外地经营的纳税人办理发票担保指南


来源:江川区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0-02-08 10:01:21 点击率: 3打印 】【 关闭

    如您到外地经营需使用经营地国税机关普通发票,请到本地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单》,凭该证明到经营地国税机关进行报验登记,在外出经营证明活动的有效期内,找发票担保人或凭发票保证金到经营地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普通发票领购手续。经营活动结束后,请勿忘缴销未使用完的发票和办理解除担保手续,收回您的发票保证金。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江川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江川县国税局 发布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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