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川国税加强宣传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政策,切实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确保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落实优惠政策执行。 印制了大量政策宣传资料,对县内蔬菜流通企业进行了发放,并向企业详细解读。把享受免税后不得开具专票,在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的蔬菜可以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等规定告诉纳税人;要求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的纳税人根据《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的程序进行申请免税备案,并告知纳税人详细办理程序。
二是严格把关免征条件,确保税款不流失。针对部分纳税人已经开具专票的情况,严格把关,确保专用发票追回后方可申请办理免税。对专票无法追回的,一律照章征税,严防税款流失。目前,我县已有两户企业向购买方开具了专票,并无法追回,已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两户企业按应税收入进行申报缴税。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江川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江川县国税局 发布人: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