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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川国税“三结合”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见成效


来源:江川区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4-12-30 11:02:47 点击率: 6打印 】【 关闭

 一是打击与规范相结合。加大对纳税人虚开发票、非法取得发票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核查开具金额较大、列支项目为会议费餐费办公用品佣金和各类手续费的发票,结合江川实际,重点加强对超市、餐饮业及生产加工制造等企业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将发票检查与重点税源管理、行业纳税评估、税收专项检查等工作相结合,审核分析纳税人资金、货物流向、经营状况与发票领用存信息,比对发票验销金额与申报计税金额,重点核实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开具假发票或虚开发票、利用虚开发票等凭证虚增成本、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凭证列支成本费用、虚报少报销售等行为,做到查账必查票查税必查票评估必查票,及时依法处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欠税漏税行为,做到查票必查税,切实发挥税务检查和整顿税收秩序的震慑作用,实现处理一户,规范一行的目标。
  
二是宣传与教育结合。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QQ群、微信、公示公告栏发布相关法律知识、发票防伪知识以及发票真伪识别方法,引导纳税人从思想上认识到虚开、虚抵发票带来的危害和产生的严重后果,提高广大用票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发票的自觉性;日常强化教育,积极向被检查纳税人做好政策宣传和发票使用辅导工作,指导纳税人正确使用网络发票开具和发票查询系统,要求纳税人在发票使用过程中做到正确填写、妥善保管、及时缴销,督促纳税人自觉规范用票;通过检查一户,宣传一户,教育一户,引导纳税人主动查找问题、纠正过错,夯实防范发票违法犯罪的社会基础,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三是外联与内通结合。积极同公安、地税、财政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侦查优势和税务机关的专业优势,明晰公安、国地税及相关部门职责分工,通过指定部门联络人,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享发票违法信息,交流打击经济违法犯罪工作情报,强化各部门间协作,提升打击合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发票犯罪的势头;对内强化业务部门间沟通衔接,定期召开征管协调会议,通报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典型问题,交流征管工作经验,查找发票管理和税收政策执行落实中存在的问题,着力从加强制度建设和完善根本性措施上解决发票违法犯罪的突出问题,逐步优化发票管理各个环节,完善发票管理监督机制。截至20141110日,江川国税检查商业批发与零售、工业企业等行业13户,有问题3户,无问题10户,未按规定取得非法发票8份涉及金额2.96万元,查补企业所得税税款6013,加收滞纳金895元,罚款500元,调减当期亏损3000元。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江川县国税局 发布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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