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江川区隶属云南省玉溪市,地处滇中地区。本负面清单涉及国民经济3门类11大类17中类19小类。其中限制类涉及国民经济2门类7大类13中类13小类;禁止类涉及国民经济3门类7大类7中类9小类。 江川区隶属于云南省玉溪市,在省中部偏东,地跨东经102°35′~102°55′,北纬24°12′~24°32′之间,东南与华宁、通海两县交界,西南与红塔区接壤,西北与晋宁区、澄江两区县相邻,区政府大街街道海拔1730米。东西最大横距31.9公里,南北最大纵距35.7公里,总面积850平方公里。辖1个街道、4个镇、2个乡。 江川区由湖泊、盆地、中低山脉组成,四周高、中部低,西部九溪略向玉溪倾斜。山脉多为南北走向和东西走向,东北走向较少;海拔最高点2648米(翠峰谷堆山),海拔最低点1690米(九溪河口村);城区海拔1730米,坝区海拔一般在1740米左右。江川境内有主要河流16条,河道总长184.8公里,属珠江流域西江水系,最大洪水流量315立方米/秒,多数为季节性河流。星云湖为南北向不规则的椭圆形,南北长10.5公里,东西平均宽3.8公里,湖岸线长36.3公里,容水量1.84亿立方米,面积34.71平方公里,最大水深10米,平均水深7米,正常水位海拔1722米。区境内还辖有全国第二大淡水深水湖泊抚仙湖,形如葫芦状,南北长约30公里,东西宽约10公里,湖岸线长90.6公里,总容水量185亿立方米,总面积212平方公里,江川占水面总面积的32.5%,共68.94平方公里,最大水深约150米,平均水深80米。土壤状况多属红壤、棕壤、紫色土、水稻土4个土类。已探明的矿产有石灰岩矿、白云岩矿、磷块岩矿、石英砂岩矿、粘土矿、含钾岩矿和褐煤矿等12种之多。其中,磷矿石储量大、品位高。 2017年末常住人口28.78万人,其中:乡村人口173533人,城镇人口109390人。 汉族人口261455人,少数民族人口21468人。 农业产业主要有以粮食、烤烟种植和畜牧养殖为主的传统产业,花卉、蔬菜为主的高原特色农业;工业产业主要有磷化工产业、装备制造业、纸制品业、建筑建材业;现代服务业主要有文化旅游文化业、商贸物流业、房地产业等。 江川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 负面清单 序号 | 门类 | 大类 | 中类 | 小类 | 产业存在状况 | 管控要求 | 备注 | 限制类 | (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除去已列入禁止类的,全部列入本类涉及的项目禁止新建和改扩建,设有企业必须在生产工艺、规模(或产量)、区位(或范围)、清洁生产水平、环保措施等方面符合相关标准和地方管控要求。 | 1 | A农、林、牧、渔业 | 01农业 | 011谷物种猪 | 0113玉米种植 | 现有主导产业 | 控制农药化肥施用量,禁止施用国家规定禁用农药和超登记范围施用农药 | 允许类 | 2 | 012豆类、釉料和薯类种植 | 0121豆类种植 | 现有主导产业 | 控制农药化肥施用量禁止施用国家规定禁用农药和超登记范围施用农药 | 允许类 | 3 | 014蔬菜、食用菌及园艺作物种植 | 0141蔬菜种植 | 现有主导产业 | 控制农药化肥施用量禁止施用国家规定禁用农药和超登记范围施用农药 | 鼓励类 | 4 | 017中药材种植 | 0170中药材种植 | 规划发展产业 | 限制占用天然林地、天然草场,在主要河流两岸、主要公路两侧视野范围内、生态脆弱地区林地内种植中药材;林下种植须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禁止使用甲胺磷、甲基异柳磷、特丁硫磷等国家禁用高毒农药和超登记范围农药 | 允许类 | 5 | A农、林、牧、渔业 |
| 019其他农业 | 0190其他产业 | 现有一般产业 | 禁止新建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开荒型农业开发项目,现有此类企业3年内关闭 | 鼓励类 | 6 | 02林业 | 024木材和竹材采运 | 0241木材采运 | 现有一般产业 | 全面停止天然商品林采伐、适当减少人工商品林采伐数量,每年控制在采伐蓄积2万立方米以下 | 限制类 | 7 | 03畜牧业 | - | - | 现有主导产业 |
| 允许类 | 8 | 04渔业 | 041水产养殖 | 0412内陆养殖 | 现有一般产业 | 在库塘中养殖过程中禁止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等禁用药物和激素类药物 | 允许类 | 9 | 05农、林、牧、渔服务业 | 052林业服务业 | 0523林产品初级加工服务 | 现有一般产业 | 减少林产品初加工规模,在三年内通过技术改造实现林产品初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 | 限制类 | 10 | C制造业 | 13农副食品加工业 | 135屠宰及肉类加工 | 1351牲畜屠宰 | 现有一般产业 | 现有企业达不到国家排放标准的立即关停 | 允许类 | 11 | 制造业 |
| 152饮料制造 | 1522瓶(罐)装饮用水制造 | 现有一般产业 | 新建饮用水项目规模须在20万吨/年以上(含特种矿物质元素除外);现有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不超过30万立方米,全区总体开发规模控制在1000万吨/年 | 允许类 | 12 | 27医药制造业 | 271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业 | 2710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 规划发展产业 | 新建项目布局在工业园区 | 允许类 | 13 | 273中药饮片加工 | 2730中药饮片加工 | 规划发展产业 | 新建项目布局在工业园区 | 允许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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