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江川区2020年“雨露计划”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政策,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落实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政策的通知》(云贫开办发〔2017〕335号)、《玉溪市教育局等四部门转发〈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精准资助实施方案和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玉教办〔2017〕33号)精神,确保我区贫困家庭子女及时足额享受雨露计划资助,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战略思想,落实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部署,把“雨露计划”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职业教育作为实现精准扶贫的一项硬任务,统筹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协同推进作用,坚持就业导向,提供政策支持,引导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提素质、学技能,稳就业、增收入,为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培养技术技能人才,阻断贫困世代传递。 二、总体目标 通过政策扶持,让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初、高中毕业后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比例逐步提高,每个贫困家庭孩子掌握一项实用技术,实现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创业就业能力得到提升,一个家庭有一名劳动力长期就业,家庭工资性收入占比显著提高。 三、基本原则 (一)精准扶贫、直补到户。瞄准扶贫对象,将“雨露计划”扶持政策与建档立卡工作紧密衔接,支持农村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补助资金直补到户。 (二)就业导向、群众自愿。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的作用,以就业前景和职业发展为导向,引导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自主选择就学地点、学校和专业。 (三)政府推动、社会参与。政府发挥引导作用,制定扶持政策,加强管理和指导,提供服务信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促进社会扶贫和教育扶贫相结合,合力推动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职业教育工作。 四、补助对象及申报要求 (一)补助对象。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以下同)、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二)补助标准。按照《国务院扶贫办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要求,接受职业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每生每学期补助1500元。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享受职业教育政策的同时,可以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其他政策。 (三)申报要求。一是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职业教育学生无论在何地就读,均在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扶贫办进行申报;二是补助申报每个学期申报一次,申报时间为每学期开学2个月内(疫情期间,申报时间可放宽到本学期结束前);三是补助资金通过社保卡直接发放到贫困户户主手中;四是因受疫情影响,部分学校开学时间未明确,请各单位挂包帮扶责任人根据实际情况尽快开展入户宣传动员工作,并提供玉溪市江川区精准扶贫项目(雨露计划)申报表(附件1)给符合申报条件的帮扶对象(市级挂包单位的宣传等相关工作由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统筹安排);五是各乡镇(街道)须严按要求及时收集各学期相关材料并上报区扶贫办。疫情期间,各乡镇(街道)须于本学期结束前收集整理《玉溪市江川区精准扶贫项目(雨露计划)申报表》及相关资料,并填报江川区2020年春季学期中、高职建档立卡学生“雨露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2,含电子版),及时上报区扶贫办。 五、职责分工 (一)各挂包单位帮扶责任人根据挂包联系对象家庭情况,若有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请协助帮扶对象做好“雨露计划”申报工作。 1.帮扶责任人的具体职责为:负责政策宣传、解释、发动、表格提供(附件1)。 2.申报学生提供如下资料: (1)学籍证明(原件)1份(格式详见附件1); (2)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1份; (3)户主社保卡复印件1份(留下联系方式)。 (二)各乡镇(街道)负责审核申报对象是否属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并收集申报学生的学籍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审核无误后及时交到区扶贫办。 (三)区扶贫办收到各乡镇(街道)上交的申报材料,利用扶贫大数据平台再次核对是否属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审核无误后,及时报区教育体育局。 (四)区教育体育局收到区扶贫办上交的学生申报材料,利用学籍管理系统对申报学生的就读学校进行审核,主要审核申报学生就读学校是否属职业教育类学校。审核无误后,及时将资金兑付到申报学生手中。同时宣传贫困家庭子女职业教育扶持政策,为贫困家庭提供信息和咨询,保证贫困家庭子女职业教育质量。 (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加强对所属技工院校的监督管理,保障参加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的就学质量。要落实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加大对贫困家庭学生的补贴力度。要加强对就业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提供就业信息服务,促进贫困家庭子女毕业之后尽快实现就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县区抓落实”的管理体制,要把“雨露计划”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职业教育作为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一项硬任务来抓,各相关部门要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加强部门协调沟通协作,保障助学补助资金及时发放。 (二)规范资金管理。要加强各项财政资金的管理监督,严格操作程序,实行公告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对虚报冒领、私分、截留、挪用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三)强化宣传动员。要充分发挥挂包帮扶责任人、扶贫驻村工作队、村“两委”的作用,宣传补助政策,引导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要充分发挥初、高中学习宣传动员作用,引导学生选择优质培训机构。要采取多种方式特别是新媒体手段宣传国家政策和“雨露计划”工作成果,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和参与“雨露计划”扶贫行动的氛围。 (四)提高工作效率。要利用好现有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教育部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数据,切实提高扶持对象资格审核的准确度和工作效率。同时,区属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现有信息管理系统,对贫困家庭子女就业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五)严肃工作纪律。一是各级责任部门须严格按照文件相关要求,切实落实工作,确保数据准确无误,确保所有受助对象享受补助,杜绝不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冒领补助资金的情况发生。一旦出现错误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若因挂包帮扶责任人未将“雨露计划”申报事宜宣传到帮扶贫困户家中,导致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职业教育学生没有申请或没有按时申报请的,将追究挂包帮扶责任人的责任。 (六)严格考核管理。区扶贫办将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职业教育纳入脱贫攻坚综合目标管理考核。 附件:1.玉溪市江川区精准扶贫项目(雨露计划)申报表 2.江川区2020年春季学期中、高职建档立卡学生“雨露计划”申报汇总表 3.《国务院扶贫办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 附件1.玉溪市江川区精准扶贫项目(雨露计划)申报表.docx
附件2.江川区2020年春季学期中、高职建档立卡学生“雨露计划”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3.《国务院扶贫办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pdf
玉溪市江川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