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江川区2019年产油大县中央财政财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为确保玉溪市江川区2019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促进油菜增产、油料优质、农民增收,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油料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基地建设为基础,以龙头企业为依托,以产业全面发展为目标,坚持从实际出发,科学规划,稳步推进,坚持走高科技、高投入、高产出的道路。实行油料生产的集约经营和规模经营,扩大油菜种植面积和优化产业结构,提高油菜产量和种植效益,引进先进生产技术,推动油菜籽精深加工和油料仓储规模化,大幅度提升全区油菜生产综合水平,促进全区油菜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科学布局,基地化带动,示范性引导,适度规模发展。 (二)坚持因地制宜,宜改则改,分布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坚持优化产业结构,保持油菜产业稳中有进的态势。 (四)坚持科技兴“油”,提高油菜生产科技含量。 三、目标任务 根据《玉溪市财政局玉溪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玉财产业〔2019〕51号精神,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全部用于加大对油料生产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力度,确保油料收购、加工原料来源;支持对油料仓库改造及建设,确保油料仓储充足和安全;支持对油料收购环节、加工环节、售流环节补助,确保油料市场供给充足、价格稳定、品质优良。不得用于新建办公楼、培训中心,不得用于搞短期行为和不切实际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不得用于购买小汽车。 结合我区现有资源条件、产业基础及发展潜力的实际,我区2019年中央财政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的使用在两个方面:一是油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按照“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的原则,尽量选择能够连片种植油菜的田块或地块,进行田间道路,排灌沟渠的改造和修缮,改善油菜生产条件,促进油菜产业发展。二是油料仓库改造及建设项目:对上规模的油料企业的仓库及环保设施进行修缮或更新,引进先进技术,提高仓储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四、项目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 油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为鼓励群众种植油菜的积极性,扩大油菜种植面积、壮大油菜产业基础,对2019年度油菜种植连片达300亩以上的田块或地块予以奖励(奖励标准在112万元内统筹安排),奖励资金用于油菜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全区各乡镇符合条件的油菜生产区域都可以申报该项目。 (二)油料仓库改造及建设项目:为引导油料生产走上集约经营和规模经营的道路,对年储存油料达25万公斤以上的油料企业进行奖励(奖励标准在112万元内统筹安排),资金用于对油料仓库改造及建设。全区符合条件的油料企业都可以申报该项目。 (三)项目实施要求:项目实施必须有设计、有预算,有招投标程序。施工要有施工合同,施工过程要有监理,项目完工后要组织验收。 五、项目申报程序 由资金使用单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主管部门落实情况后,经区财政局会商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后向区人民政府提出安排意见,经区人民政府批准项目实施后,区财政局按实施情况拨付资金。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产油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管理,区财政局和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本项目的方案拟定和组织实施,按要求做好项目的前期指导,中期检查和后期的验收等工作。各乡镇要进一步健全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切实加强对产油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的组织领导,确保项目建设任务的落实。 (二)强化资金管理。2019年度我区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共计112万元,为省级财政安排的产油大县奖励资金,专项用于我区扶持油料产业发展。按照“统筹规划、相对集中、用途不变、渠道不乱”的原则,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油菜生产基地建设和油料仓库改造及建设。项目奖励资金严格按财务制度和程序要求,专款专用。项目完工后,按施工合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按照项目奖励标准及时办理支付手续,对不服从管理,不能按期完成项目建设,没有通过验收的项目,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其享受奖励政策的资格。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对产油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奖励资金使用规定、弄虚作假、套取资金、截留、挪用或造成资金损失的单位或个人,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要严格项目绩效管理。各项目的主管单位要对项目实施的目标任务,绩效评估情况,安排专业人员认真组织编写,形成书面材料于项目实施年度的11月15日以前报区财政局和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并配合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本方案由江川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玉溪市江川区财政局 201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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